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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亚牌至宝三鞭丸」(大蜜丸)化验结果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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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署今日(五月十一日)表示,政府化验所就「中亚牌至宝三鞭丸」(大蜜丸)的化验结果显示,该药物的含铅量并没有超出香港批准的上限。

  发言人表示,自卫生署的监察系统得悉新加坡卫生当局调查发现「中亚牌至宝三鞭丸」(批号:551001)含铅量超出当地批准的上限后,卫生署督察于今年五月五日曾到该产品的香港代理的处所调查。

  有关代理指他们入口的药物属于不同批次,销售记录亦证实此说法。因此,卫生署抽取了在香港发售的「中亚牌至宝三鞭丸」(大蜜丸)(HKP-00861)的样本进行重金属化验,所有结果,包括铅含量化验结果,均达满意程度。

  发言人补充,根据卫生署的市场监察纪录,在2009至2010年六次对「中亚牌至宝三鞭丸」(大蜜丸)样本进行重金属包括铅含量的测验,均达满意程度。

  发言人说:「所有结果显示,新加坡卫生当局指受影响的『中亚牌至宝三鞭丸』批次,并没有在港发售。」



2010年5月11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8时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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