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渔护署呼吁市民切勿非法进口动物(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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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农自然护理署(渔护署)发言人今日(五月五日)呼吁市民切勿非法进口动物,否则会遭检控。
海关昨日(五月四日)在罗湖管制站截查一名男子,并在他的手提袋中发现四只小狗,均没有许可证,案件交由渔护署跟进。
该名五十九岁男子被控一项非法进口动物的罪名,今早在粉岭裁判法院提堂,被判罚款三千元。
根据香港法例421章《狂犬病条例》,非法进口动物可被罚款五万元及监禁一年。进口猫狗必须附有特别进口许可证和生证明。
为防止动物疾病的传入,渔护署提醒市民必须遵守有关规定。
市民如欲查询动物入口资料或举报非法进口动物个案,可致电1823电话中心。
完
2010年5月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9时06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