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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四题:会议展览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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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刘吴惠兰今日(五月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汤家骅议员的提问的口头答覆:

问题:

  有会议及展览业的人士於本年四月二十日本会工商事务委员会的会议上指出,现时该行业可能存在垄断的情况。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当局会否考虑邀请独立的学术机构进行研究,以检视现时的会议及展览业市场是否有垄断的情况;若会,详情是什么;若不会,原因是什么;当局会否按现时的公平竞争政策检讨会议及展览业的政策,包括由香港贸易发展局(下称贸发局)促进市场竞争的政策;若会,详情是什么;若不会,原因是什么;

(二)当局会否考虑制订新的政策及措施,为会议及展览业引入更多的市场参与者;若会,详情是什么;若不会,原因是什么;及

(三)鉴於有报道指出,现时贸发局与负责管理香港会议展览中心的公司所签订的经营协议内包括违反公平竞争政策的「无竞争权」条款,政府会否要求贸发局与该公司修订或删除签订的协议中「无竞争权」条款;如果会,详情是什么;如果不会,原因是什么;政府会如何向公众交代会议及展览业被垄断的情况?

答覆:

主席:

  四月二十日举行的工商事务委员会会议,有超过四十个个人和团体出席,发表了许多及不同的意见,当中有不少是肯定和支持贸易发展局(贸发局)举办展览,藉此促进、协助和发展香港的出口贸易。我亦在席上阐述了发展香港展览业的政策和贸发局担当的职能及角色。政府一直致力提升香港作为国际会展旅游之都的优势和吸引力。我们会继续积极争取主要国际会展旅游活动来港举行。就提问我的答覆如下:

(一)我们不应单以市场占有率来决定市场是否出现垄断的情况。我们也须考虑其他因素,审视市场的整体状况,包括进入市场的门槛;市场内是否有公平竞争的环境;有否出现滥用市场地位及妨碍自由贸易的情况,导致经济效益降低和损害香港的整体利益。就市场占有率来说,贸发局在二○○八年和二○○九年单独筹办的贸易展览数目分别为二十二个和二十六个,占该年贸易展览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和百分之二十九,并无垄断市场。按此市场状况,我们现时未有计划进行展览业的研究。政府会继续监察展览业的发展及保持与业界的沟通。

(二)香港的会议展览业的市场是自由开放的,并无设立任何门槛。加上政府致力推动有利营商环境,提供便利及支援措施,本港会展业得以蓬勃发展。财政司司长在二○○八至○九年财政预算案中额外拨留一亿五千万元,用以发展香港成为国际展览及会议之都。香港旅游发展局(旅发局)并於二○○八年十一月成立「香港会议及展览拓展部」(MEHK),专责推广香港会展旅游。自成立以来,MEHK一直与会展业界、贸发局、政府驻外经济贸易办事处及投资推广署一同在多个目标市场加强推广,并为会展项目筹办机构提供一站式专业支援。这些措施可望吸引更多来自外地的企业、专业机构、行业协会管理公司及会展项目筹办机构等,来港举办会议、展览及奖励旅游活动,有利引入更多市场参与者。

  在二○一○至一一年度,MEHK会推出一项新措施,开设「电子互动市场」,作为拓展业务的一站式网上平台,方便会展项目主办机构和策划机构物色合适场地和产品、计划行程、向本地供应商征求计划书,以及了解本港提供的最新优惠。

  此外,投资推广署会继续在世界各地物色合适的办展商,邀请他们到香港投资,并为他们提供适当切的信息及支援服务。

(三)贸发局与香港会议展览中心(会展中心)的经营机构(即宝利城有限公司)签订了经营协议,其中的「互不竞争」条款,约束双方不得在合约期内参与发展在香港的新展览设施,目的是要保障双方的利益。该条款并无限制贸发局在会展中心以外的场地举办展览。

  事实上,贸发局在亚洲国际博览馆(亚博)启用以来先后举办了超过二十场展览。在二○一○年,贸发局会继续在亚博举办四项展览,包括香港国际印刷及包装展、亚洲运动用品展、国际环保博览及香港国际建筑装饰材料及五金展。

  「互不竞争」条款是贸发局与宝利城签订经营协议的一部分,是具约束力的商业合约,政府无意及不会要求他们删改有关条款。



2010年5月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5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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