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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五题:区议员薪津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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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五月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刘慧卿议员的提问和民政事务局局长曾德成的书面答覆:

问题:

  由本届立法会开始,本会议员获提供任满酬金及实报实销的医疗津贴。然而,区议会议员(「区议员」)并未获得类似的薪津安排。就此,行政机关可否告知本会:

(一)区议会议员薪津独立委员会(「独立委员会」)有否就下一届(即二○一○至二○一五年)的区议员的薪津安排进行检讨;若有,向他们提供医疗津贴及任满酬金的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会否考虑为下一届区议员提供强积金;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则为何;及

(三)除了第(一)及(二)项的安排,独立委员会会否考虑其他改善区议员的薪津安排;若会,详情为何?

答覆:

主席:

  我们一贯的做法,是在下一届区议会选举前完成检讨区议员的薪津安排。此举可让有意参选者在决定参选前,了解议定的薪津安排。为此,我们已开始检讨区议员的薪津安排,并会在适当时候谘询香港特别行政区区议会议员薪津独立委员会(「独立委员会」)。

  我们知悉本届立法会议员获提供任满酬金及医疗津贴的新安排。我们在检讨时会考虑这项新发展,也会考虑独立委员会及区议员提出的意见,确保薪津安排能与时并进。



2010年5月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3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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