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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建新海底天然气输气管道至屯门龙鼓滩发电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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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拟批准在面积约49.1公顷的前滨及海床范围内铺设一条新海底天然气输气管道,从香港特别行政区(特区)水域西北面边界通往青山发电有限公司的屯门龙鼓滩发电厂,旨在将天然气从广东省南部的天然气供应设施输送至龙鼓滩发电厂。

  新建的天然气输气管道将设於特区水域一条长约五公里的海底壕沟内。该新建的输气管道将成为连接广东省南部新天然气供应设施至龙鼓滩发电厂的输气管道的一部分。

  工程定於二○一一年首季展开,二○一二年年底完成。

  受影响的范围已於今日(四月三十日)刊登於政府宪报的公告内描述。

  上述公告连同有关图则第TMM3131号已在工程地点附近张贴。市民可於北角渣华道333号北角政府合署23楼地政总署测绘处查阅及订购有关图则,另亦可於屯门屯喜路1号屯门政府合署2楼屯门民政事务处谘询服务中心查阅图则。图则亦已上载至地政总署网页(www.landsd.gov.hk)的政府公告内。

  任何人如认为他拥有在该前滨及海床或其上的权益、权利或地役权,可在六月三十日或之前,向地政总署署长交付书面反对,地址为北角渣华道333号北角政府合署20楼。



2010年4月30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5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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