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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及福利局局长於《迎接新挑战:香港如何落实最低工资条例论坛》的致辞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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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今日(四月二十二日)於香港浸会大学管理学系举办的《迎接新挑战:香港如何落实最低工资条例论坛》的致辞全文:

吴校长(香港浸会大学校长吴清辉教授)、施教授(香港浸会大学管理学系系主任施立培教授)、赵教授(香港浸会大学管理学系教授暨论坛筹委会主席赵其琨教授)、各位嘉宾、各位关心最低工资立法的朋友:

  我要感谢浸会大学管理学系举办《迎接新挑战:香港如何落实最低工资条例论坛》。今次的论坛邀来海外学人、本港政经人士和社福界的代表从不同角度讨论如何落实最低工资,反映最低工资的讨论已由应否立法进入实务的层面,即法例框架、条文、执行和配套等。今天,我会从立法的背景、目的、原则、保障范围、厘定最低工资水平的机制等方面,给大家一个全面的重点剖析。

  最低工资立法确实是政府在经济、劳工和社会政策上的重大转变,也标志回归之后特区政府新的管治和施政思维。我必须指出,这个政策转变绝非轻率作出,而是经过反覆审慎考虑的决定。最低工资富争议性毋庸置疑,很多自由经济学派学者并不赞成最低工资立法,认为弊多利少。

  香港是外向型的自由经济体系,劳动市场能否灵活自由议价,对保持本港的竞争力,特别是抵御外围经济的冲击,至为重要。但现实情况是确实有部分基层劳工工资水平过低,甚或被剥削;一个关爱的政府是绝对不能对这种不健康的情况坐视不理的。於是几年前我们从企业社会责任的角度出发,由政府带头确保政府外判服务的清洁工和保安员的工资不会过低,希望鼓励企业效法;为清洁和保安两个行业推行的「工资保障运动」就是在这个背景下出台的。

  在推行「工资保障运动」的过程中引发了社会对问题的广泛关注,也带来了观念的改变,有其积极和正面的意义。但两年后事实证明自愿性质的运动有其局限,事情发展下来,立法成了唯一的途径。由於只为清洁、保安立法不但实施起来有困难,也会造成不公平,甚至引起歧视,经深思熟虑后政府决定为最低工资全面立法。

法例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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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向既定,最重要的是确保法定最低工资制度能在各方利益之间取得适当、审慎的平衡。因此我们的目标十分清晰,就是要建立一套恰当的最低工资制度,确保以下四点:第一:防止工资过低,即不要有过低的工资出现;第二:尽量减少低薪职位流失,不想见到最低工资造成大量就业问题;第三:确保不会过度影响劳工市场的灵活性;第四:维持本港的整体经济发展和竞争力。

  这四项原则可说是《最低工资条例草案》背后的精神。条例草案的重点是订定以时薪计算的工资下限;其中的重要条文,例如工资的定义、执法和罚则等等,尽量紧贴《雇佣条例》的规定,避免不必要地加重雇主的守法成本。

涵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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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广泛征询持份者和权衡利弊后,条例草案建议在涵盖的雇员范围方面豁免留宿家庭雇工和部分实习学员。

  豁免留宿家庭雇工,主要是考虑到其独特的工作模式和非留宿工人没有的非现金权益。首先,留宿家庭佣工工作的地方就是休息的地方,随时候命、按要求提供服务,加上家务性质繁杂多样,实在难以计算工时。其次,留宿家庭佣工有免费住宿,大都有免费膳食,省却了其他雇员必须负担的主要支出和上下班的交通费。

  第二类的豁免,是参与由指定的教育机构安排或认可的实习工作的学生,而这些实习必须是属於有关课程的必修或选修部分,并且是为了符合全日制经评审课程所颁授的学术资格。

  至於残疾人士,政府的原则是他们应同样受到最低工资的保障。为了减低最低工资对他们的就业机会可能产生的影响,我们特别安排残疾雇员可以根据条例草案要求进行生产能力评估,以助厘定最低工资是否适用,或应收取按生产能力决定的薪酬。生产力评估的安排在反歧视和保职位之间已作出合理务实的平衡。

最低工资水平的厘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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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低工资立法的关键当然就是最低工资的水平,也是大家最关注,坊间近日热烈讨论的焦点。本港首个最低工资的水平由临时最低工资委员会负责厘定,然后向政府作出建议。委员会会以数据为依归的原则考虑一揽子的指标,包括整体经济状况、劳工市场情况、竞争力和生活水平等,再进行数据研究及分析,并广泛谘询持份者,以确保社会的整体利益。为配合法定最低工资的实施,统计处在三月十八日发表的《2009年收入及工时按年统计调查报告》提供了包括全港雇员的工资分布、就业和人口特征在内的全面和详细统计资料数据,供临时最低工资委员会参考,进行审慎、客观及全面的分析和研究。委员会现正收集社会各界对工资水平、统计处的报告和其他相关资料的意见,请大家踊跃参与,在五月三日前向临时最低工资委员会表达你的看法。

法例实施的配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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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现正全速审议条例草案,政府亦全力配合。若条例草案顺利通过,而临时最低工资委员会建议的首个最低工资水平获接纳,再预留一段时间让商界和雇主作准备后便可以实施。作为法定最低工资的执法部门,劳工处在法例实施前会展开广泛的宣传和推广工作,并因应特定行业的需要制订指引,让雇主和雇员充分了解在新法例下的权利和责任。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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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年来我一直在最前线处理「工资保障运动」和最低工资立法的工作,每个阶段均全程参与。我的体会是,最低工资从无到有,要能发挥正面的作用,最重要是讲求平衡和包容。我有信心最低工资立法能真正平衡劳资双方的利益;也希望工商界、劳工界、立法会各政党和议员、社会各界人士互相包容,与我们一起完善这项历史重任。

  最后,我要再次感谢赵其琨教授邀请我出席论坛,我希望我的发言能引发在座各位积极和务实的讨论。谢谢。



2010年4月22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4时5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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