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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部门反非法劳工行动拘十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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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境事务处(入境处) 联同警务处昨日(四月二十日)於新界北区展开一项代号名为「冠军行动」的反非法劳工联合行动,共拘捕了十五人。

  「冠军行动」於昨日上午八时三十分至下午六时进行,共搜查了八乡、天水围及打鼓岭共三十个目标地点,包括回收场、货仓、工厂大厦、物流公司、停车场起卸区及建筑工地等。在行动中,执法人员共拘捕了十二名非法劳工,两名逾期逗留人士及一名涉案雇主。被捕的十二名非法劳工包括十名男性及两名女性,年龄介乎二十一至四十三岁,其中两名人士持有担保书(俗称「行街纸」)。

  入境处发言人称:「非法入境者或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离境令规限的人接受雇佣工作,开设或参与业务,最高可被判罚款五万元及监禁三年。」

  发言人呼吁雇主切勿聘用非法劳工,并强调任何人士如雇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亦属违法。违例者经定罪后,最高可被判罚款三十五万元及监禁三年。为了遏止雇用非法劳工,高等法院曾於二○○四年颁布判刑指引,指出雇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属严重罪行,而聘用非法劳工的雇主须被判即时入狱。



2010年4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3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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