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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一题:荞原的未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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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四月二十一日)立法会会议上李永达议员的提问和发展局局长林郑月娥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报,前天文台台长早前表示,发现有「有势力人士」迫使政府规划荞原为「综合发展及自然保育改善区」,当中包括准许土地业权人在区内兴建房屋。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了解前天文台台长所指的「有势力人士」是什么人士;若有,有关的详情,以及政府如何回应该等人士提出有关荞原的规划要求;若否,原因为何;

(二)鉴於规划署於「新界东北新发展区规划及工程研究」中表示,建议把占地84公顷的荞原规划为「综合发展及自然保育改善区」,当中26公顷建议规划为「核心地带」,是多样雀鸟族群的觅食及栖息地,当局根据什么准则规划「核心地带」;

(三)鉴於环境保护署於二○○○年否决当时九广铁路公司(九铁)就建议兴建上水至落马洲支线计划(支线计划全长7.4公里,其中700公尺会经过荞原)时所进行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认为荞原是有极高生态价值的地方,而九铁最终把方案改为钻挖隧道;然而,规划署现时却以「综合发展及自然保育改善区」的概念为由,考虑让土地业权人在区内建屋,政府有否划一的标准处理荞原的未来发展;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四)现时「综合发展及自然保育改善区」在概念上有否清晰的定义;若有,详情为何?

答覆:

主席:

  为制定新界东北新发展区(包括古洞北(荞原所在地区)、粉岭北及坪鄚/打鼓岭新发展区)的土地用途大纲及提供发展指引,土木工程拓展署联同规划署在二○○八年六月展开了「新界东北新发展区规划及工程研究」(研究),并於二○○八年十一月至本年一月期间进行了第一及第二阶段的公众参与活动,以收集公众对新发展区未来规划的意见。两阶段所收集到的意见均已上载研究网页www.nentnda.gov.hk,其中公众表达有关荞原的主要意见是认为荞原具有重要生态价值的地方应予保留和保护;但也有意见指在保育荞原的生态的同时,必须顾及土地业权人的权益。

  就问题的各部分,回覆如下:

(一)就前天文台台长提及的「有势力人士」,规划署曾主动联络他,据我们了解他是泛指在「研究」第一阶段公众参与活动时提出保育荞原的同时必须顾及土地业权人的权益的意见的人士。署方已向前天文台台长重申公众参与的目的是要聆听各界不同的意见,但政府最终的取向当以公众利益为依归。

  事实上,在参考过第一阶段公众参与活动所收集到关於荞原的各方意见后,「研究」在第二阶段公众参与摘要中建议应保育荞原高生态价值地带,并透过规划申请制度考虑私人参与可融合自然生态环境的发展。此建议既可达至实现保育及加强这区的生态价值和功能的意向,亦可善用土地资源、平衡保育及发展需要。

(二)研究顾问於二○○八年七月至二○○九年六月期间在荞原及河上乡地区进行了全面的生态调查,结果确定荞原地区的生态功能,显示该湿地对喜欢在淡水湿地栖息的雀鸟具有重要生态价值。其中,荞原「核心地带」(面积约26公顷)对湿地雀鸟尤其重要。该地带内约百分之五十五的土地现时为积极管理的湿耕地,主要农作物是通菜及西洋菜,另约有百分之十四土地为天然湿地及由前河曲形成受管理的湿地(即双鱼河整治工程的湿地补偿地带)。该「核心地带」为多样及大量雀鸟提供适合的觅食点及栖息处。调查结果亦显示荞原内有少部分地带,主要是周边地区,为干旱耕地、草地或植林,加上已建有零星构筑物,生态价值相对「核心地带」为低。

(三)及(四)早在二○○○年规划落马洲支线工程的时候,社会已就保育荞原有广泛的讨论。在二○○四年政府公布的「新自然保育政策」中,荞原及河上乡是十二个须优先加强保育地点之一,而「公私营界别合作」是该政策内其中一个可考虑的方案;其概念是让有关的土地拥有人在已选定须优先加强保育地点中生态较不易受破坏的部分进行发展,但发展规模须经政府严谨审批,而且项目倡议者须负责长期保育和管理该地点其余生态较易受破坏的部分。这个计划的目标是希望联合私营界别(包括商界、非政府机构及学术界)的资源,协力推动可持续的自然保育工作。

  「研究」在第二阶段的公众参与摘要中建议将荞原地带划为「综合发展及自然保育改善区」,并在「初步发展大纲图」上清楚展示荞原「核心地带」,以显示其生态的重要性,目的是为清楚表明对保育及改善荞原的意向。在监管方面,建议指出可透过规划申请制度,审批私人提出可融合自然生态环境小规模的低密度发展建议,并以长期管理荞原「核心地带」及该地区余下部分为审批的条件。此建议与政府的「新自然保育政策」的目标及保育模式是相符的。

  事实上,「综合发展及自然保育改善区」不是一个的新概念。在九十年代末,规划署已在新界西北相关的法定图则,为有生态价值的鱼塘区引入「综合发展及湿地保护区」、「综合发展及湿地改善区」及「综合发展包括湿地修复区」等规划地带,在「不会有湿地净减少」的大原则下,透过规划申请制度,容许进行综合低密度发展,藉此保护和保育现有生态功能。城市规划委员会亦同时制定了规划申请指引,列明发展所须兼顾的考虑因素。把荞原规划为「综合发展及自然保育改善区」地带正是要配合现行的「新自然保育政策」,要妥善和可持续地保护和保育荞原的自然生态。

  「综合发展及自然保育改善区」现时只是「研究」的一项建议,以谘询公众意见。我们会考虑所有收集到的公众意见,以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及社会的整体利益为依归,在下一阶段制定新发展区(包括荞原所在的古洞北新发展区)的发展大纲。



2010年4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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