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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题:外游警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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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署理保安局局长黎栋国今日(四月二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谢伟俊议员的提问的书面答覆:

问题:

  近期先后发生大地震的智利和台湾均不在保安局的「外游警示制度」所覆盖的60个「国家」名单内,而台湾更是港人的热门旅游点。有已报名参加台湾旅行团的本港市民向本人反映,他们在大地震后向旅行社要求退团,受到诸多阻拦;他们其后向香港旅游业议会和保安局求助,亦因双方互相推搪责任而不得要领。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保安局根据什么准则订定「外游警示制度」的覆盖范围;

(二) 智利和台湾均未被列入「外游警示制度」的覆盖范围的原因;以及何时才会加入这两个经常有港人前赴旅游的地点;及

(三) 可否尽快再次检讨「外游警示制度」,并尽量将该制度涵盖所有港人有可能前往旅游的「地点」和「国家」?

答覆:

主席:

  保安局於二○○九年十月推出外游警示制度,以黄色、红色及黑色三个级别协助蒥民较清楚掌握前赴外地时可能面对的人身安全风险。在推出外游警示制度时,保安局已与业界,包括旅游业,作出沟通,让业界能作出相应配合。

  现就谢议员的提问回覆如下:

(一) 外游警示制度现时覆盖的60个国家,是较多香港市民前赴旅游、公干和探亲的地方。在决定这个覆盖范围时,我们已经参考了旅游业界的意见。

(二)及(三) 外游警示制度并不包括内地、澳门及台湾,这与同一国家不会就国土内不同地区发出旅游警示的做法一致。虽然如此,为便利香港市民,保安局的外游警示网页已提供国家旅游局资料库的超连结,方便市民获得内地、澳门及台湾的旅游风险资讯。至於未纳入覆盖的海外国家,我们的网页亦提供澳洲、英国和加拿大政府资料库超连结,方便市民查阅相关的旅游风险资讯。

  外游警示制度推出至今只有六个月,我们会按实际经验,就相关的运作(包括覆盖范围)进行检讨。

  事实上,在外港人如遇事故,不管身处地方是否外游警示制度覆盖的范围,特区政府必定会按情况提供协助。



2010年4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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