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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就《2010年拨款条例草案》二读辩论致辞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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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郑汝桦今日(四月二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2010年拨款条例草案》二读辩论的致辞全文:

主席:

  感谢议员在动议辩论二○一○至一一年度财政预算案时,就房屋议题提出了很多宝贵意见。我现在就私人住宅物业销售的规管、复建居屋,以及活化居屋第二市场这几项议题作出回应。

进一步加麹一手私人住宅物业销售的规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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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直以来,我们在楼花销售方面都不断做工夫,在过去两年已推出了很多措施。运输及房屋局透过地政总署的「预售楼花同意方案」以及地产建设商会的指引,加麹监管销售未建成一手住宅物业,包括要求发展商须在临时买卖合约签署后五个工作天内,在其网页及售楼处公布相关买卖合约的交易资料;统一「实用面积」的定义;统一价单的格式;要求价单上列出每个单位每平方或米「实用面积」的价格;要求售楼宣传资料及售楼说明书要分开处理;以及要求售楼书提供全面以及详尽的物业资料等。有关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有助置业人士清楚掌握物业单位和物业成交的资料,加强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主席,政府非常重视提高透明度。我们会进一步规范一手,即是所有未建成及已建成的私人住宅物业的销售。我早前已表明,我们的工作方向包括示范单位、宣传资料,以及公布有关高层人士交易的成交资料方面。经过研究及聆听各界的意见,运输及房屋局已经就这几方面以及其他范畴向商会提出了一系列建议。我们会与商会积极跟进,希望在未来数月落实有关的新规管措施。

复建居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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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很乐意见到最近有好些舆论就涉及复建居屋及活化居屋等课题,提出了不少值得大家须深入研究的原则性问题,例如置业和居住需要的分别,政府是否应资助市民置业投资等。不少评论指出,从过往楼市的轨迹可见,居屋不能遏抑当前的楼价,必须对症下药,从根本手,增加供应,才能确保楼市健康平稳发展,这正是财政预算案中已提出了四项措施的方向。

  我们在重要公共政策的决定上,必须采取最符合社会整体利益的措施,并应检视措施能否对楼宇市场的长远发展有良好的影响。政府现时的房屋政策,是帮助无能力租住私人楼宇的低收入家庭,为他们提供资助租住房屋。鼓励置业并不是我们的政策目标。有关复建居屋的议题,政府已表明,当年停建居屋是重大的决定,因此不能够亦不会轻率重返市场。当然,我们会继续密切留意楼市的情况。我们认为,从根本手,提供稳定的土地供应,对楼宇市场的长远发展来说,是正确的方向。

  房委会已於三月底决定一次过全部推出发售约四千个剩余居屋单位,加上市场上中小型单位的供应,并且会最快在六月推出市场。另外,房协亦正全数出售夹屋八百个余下单位,整体来说,相信中小型单位供应在未来几个月应该有显著增加。政府亦准备透过公开招标,出售一幅位於元朗邻近西铁朗屏站约1.2公顷的房委会前公屋用地作私人住宅用途,并透过卖地条款,包括指定单位的最低数目及最细和最高楼面面积,以增加中小型单位的供应。

活化居屋第二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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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了剩余居屋单位,现时有超过三十多万个居屋单位,当中六万多个单位可以在自由市场买卖,而其余二十五万多个未补价的居屋单位可在第二市场发售。这些二手居屋单位有一定吸引力,因为70%位於市区及扩展市区,而近期的成交价亦大部份在二百万元左右。我留意到不少意见都认为推动这些单位的流转,可增加小型住宅单位的供应。

  我较早之前亦提及「两个市场、三个层次」的问题:两个市场即居屋和私楼市场,三个层次是指居屋业主卖出单位后可转入私人市场,公屋住户可买其单位的话,公屋单位便可腾出编配给更有需要人士。根据这框架,房屋署正检视居屋第二市场的目的、效益及对房委会的影响等,现正积极研究的范围包括三方面。

  首先,能否在补价的处理上有相应安排,令希望向房委会补价的现有居屋业主,在预备及筹集有关资金上较容易及灵活,以达致市场上有更多单位供应的效果。我们会参考现时有关补价及转让的规定,在不影响房委会的承担风险的原则下,正循市场主导的方向研究。

  其次,房屋署正研究能否进一步简化各有关居屋买卖的申请程序,使买卖流程能更有效率地完成,以加强单位的流转,令供应及需求更有效地配对。

  第三,我们正考虑能否为有意在居屋第二市场购买单位的市民,在现行的按揭贷款保证上有较宽松的处理。现时房委会提供以单位首次售出日起计二十五年的按揭贷款保证,任何转变都需考虑其效益及对房委会财务承担的风险等。

  我们会小心考虑有关建议,因为涉及不少公共资源,会重建议是否可帮助长期来说有持续供楼能力、而又真正有需要的置业人士;能否令居屋单位的需求和供应更有效地配合,以及房委会的财务承担及风险等。我们现正积极收集数据和进行评估,预计房委会可於五月起讨论各可行方案及进一步的细节。

  主席,我们会密切继续监察私人住宅物业市场的发展,采取措施提高楼市的稳定性和透明度,并活化居屋第二市场,推售剩余的居屋和夹屋单位,增加中小型住宅的供应,回应社会的诉求。我们采取的措施,必定会以符合社会长期、长远整体利益为依归。多谢主席。



2010年4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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