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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四题:有关利用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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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四月二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甘乃威议员的提问和环境局局长邱腾华的书面答覆:

问题:

  关于利用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发展情况,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是否知悉,现时两间电力公司(「两电」)发展风力发电的进度,两电风力发电设施的数量、地点、兴建成本和使用年期、风力发电量占全港发电量的百分比,以及风力发电对发电成本和电费的影响为何;

(二) 鉴于政府在二○○五年公布的《香港首个可持续发展策略》中,订出在二○一二年或之前,利用可再生能源应付香港1%至2%总电力能源需求的目标,达致该目标的最新进展为何;若进展理想,会否考虑订立更高的目标;若进展不理想,会否调低目标;

(三) 除发展风力发电外,过去三年,政府有否进一步就发展其他可再生能源进行研究及落实相关的发展计划;若有,详情及有关的进度为何;

(四) 会否承担兴建风力发电设施的费用;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五) 有否了解两电会否以兴建风力发电设施作为调整电费的理据;若电费因此而上调,政府的对策为何?

答覆:

主席:

(一)及(五)在二○○九年,中华电力有限公司(中电)的总发电装机容量为8,888兆瓦,香港电灯有限公司(港灯)则为3,756兆瓦。根据政府与两间电力公司(两电)签署的《管制计划协议》,两电须就其风力发电场的投资计划向政府提出申请批核。环境局现时尚未收到有关申请。当收到两电就风力发电场的投资计划后,政府在考虑有关项目申请时,会从多个方面,包括可再生能源政策、环境效益、对电费的影响、经济效益及技术因素等作出严格审核,以平衡社会整体利益作出决定。我们的目标是在推动可再生能源应用的同时,亦保障消费者的利益。

  两电均就建造海上风力发电场进行详细研究。中电风力发电场选址为距离清水湾半岛以东约九公里及南果洲以东五公里的香港东南水域,计划安装67台风力发电机组,估计发电容量可达200兆瓦。中电已就有关的建议完成环境评估审评程序,并取得环境许可证,现正于选址进行可行性研究包括收集实地数据。

  港灯的风力发电场选址为南丫岛对开西南水域约四公里处,计划安装约30台风力发电机组,估计发电容量约达100兆瓦。港灯已就兴建离岸风力发电场计划完成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并已提交环境保护署审批。港灯亦准备在选址展开详细的风力监测工作。

(二)至(四)机电工程署于二○○二年完成了一项于香港使用可再生能源的可行性研究。研究指出,碍于天然条件和地理限制,香港可供大规模利用的可再生能源种类主要是太阳能、风能和转废为能。

  为鼓励电力公司发展可再生能源,政府与两电在二○○八年签署的《管制计划协议》,已给予可再生能源设施投资较高的回报率(11%)。此外,机电工程署亦已制订技术指引,以方便可再生能源发电系统与电网接驳。

  政府一直积极开拓发展可再生能源的机会。随着二○○八年香港与深圳的「深港创新圈」项目与美国杜邦公司签署协议,杜邦公司已于去年三月于香港的科学园成立全球薄膜光伏电研发中心及营运总部,并于深圳成立制造基地。这个项目有助促进太阳能在香港的研究和应用。

  就应用转废为能方面,三个运作中的策略性堆填区(即新界西堆填区、新界东南堆填区及新界东北堆填区)均使用堆填气体加热和发电,以供堆填区内的设施使用。新界东北堆填区和船湾堆填区的堆填沼气更被输送到大埔煤气厂,用作取代石脑油用于煤气生产。

  本港的都市化生活每日都产生大量的废物,而这些废物其实可以产生能量,政府现正计划分阶段发展综合废物管理设施。第一阶段的设施每日可处理三千公吨废物,估计每年可以有约四亿六千万度剩余电力输出电网,足够供给约十万个家庭使用。根据详细的选址研究结果,石鼓洲或曾咀煤灰湖是可供考虑兴建相关设施的地点。我们现正为上述两个地点进行详尽的工程和环境影响评估研究,以确定两者的合适的程度。我们会在二○一○年下半年完成评估,并就选址作出决定。我们预期该设施可于二○一○年代中期启用。

  我们又计划分两期发展有机资源回收中心,每一期的设施每天可处理二百吨有机废物,在过程中生产的生物气体也可作发电之用,每年可以产生约一千四百万度剩余电力输出电网,足以供给约二千个家庭使用。我们预期第一期的设施可于二○一○年代中期前启用。

  此外,为了支持可再生能源,政府会在合适的情况下,于政府或公共机构的建筑物安装风力及太阳能光伏发电设施。例如机电工程署总部大楼天台上已安装一个小型风力发电装置和全港最大的光伏发电装置。另外,医院管理局亦已于九龙医院天台上加装两台小型风力发电机。近年新建的学校、公园、以及政府大楼,均在符合经济原则,设计可行的情况下,加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装置。



2010年4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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