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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二年行政长官及立法会产生办法建议方案》记者会答问全文(附图/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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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政务司司长唐英年、律政司司长黄仁龙资深大律师和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林瑞麟今日(四月十四日)在中区政府合署新翼举行《二零一二年行政长官及立法会产生办法建议方案》记者会的答问全文:

政务司司长:各位传媒朋友,大家好!

  特区政府今日发表了《二零一二年行政长官及立法会产生办法建议方案》,总结前一阶段谘询的结果,并提出了2012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具体建议。

  刚才我在立法会议事厅上介绍了2012年两个产生办法的建议方案,在这里不再重覆。我想集中谈谈这份方案的几个特点。

  首先,这份方案具有广泛、稳固的民意基础。谘询期间收到的意见普遍支持政府在谘询文件中列举的民主化方向;民调亦显示,有约六成市民支持政府提出的两个产生办法的主要元素。

  第二,这是一份民主政制有实质进步的方案,主要反映在以下几方面:

* 民主成分显著提升,通过大幅提高民选区议员在选举委员会和立法会两个选举的参与程度,壮大选举委员会和立法会的民意基础。

* 增加选举委员会成员数目和立法会议席,可以扩阔参政的空间。

* 方案亦尽量吸纳了泛民朋友的一些意见,包括区议员互选采取比例代表制。虽然与2012年选举方案无直接关系,我们也表明特区政府对取消区议会委任制度持开放和积极态度,并承诺在立法会通过建议方案后,尽早在本地立法层面提出有关建议。

* 对於2012年以后的政制安排,我们本负责任的态度,归纳、总结了收集到的意见,记录在案,并建议下届政府积极跟进、认真研究各方案。

* 通过2012方案,会为立法会日后全面普选订下方向,包括不再增加传统功能界别,并以全体合资格选民作为选民基础,体现立法会选举最终要符合普及、平等的原则。

  这份方案是在符合《基本法》和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的情况下,争取到最大的空间去提升2012年两个选举办法的民主成分。

  这份方案也是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最有可能获得多数市民、立法会三分之二、行政长官和中央接受的一份方案。

  05年我们错失了政制向前走的机会,今日我们有一份比05年更加进步、更加民主化的方案,我们绝对不应该再错失良机。

  社会的主流意见是非常清晰的,有160万个签名支持政制向前走,有过半数市民支持立法会通过政府建议的2012年政改方案。

  对於认同这个主流意见的市民,这份方案能够通过,就意味我们向两个普选迈出实质的一步。

  对於重点眼於最终普选方案的朋友,希望你们看到,这份2012方案与你们心目中的理想并无矛盾,相反,正如我刚才在立法会所说,它是一条最终必定能够通往罗马的康庄大道。

  而对於整个社会来说,通过2012方案,会有助各方建立和强化互信基础,巩固我们成功落实普选的信心。

  谢谢。

记者:刚刚你的发言再次重申政府的方案是有六成市民支持,亦吸纳了泛民的意见。但政治现实就是,今日出台了,但他们说无法接受,以及觉得政府逼他们投反对,可能不可以支持。其实政府是否已经「打定输数」,今次的方案可能重蹈05年的覆辙,即是最终被否决。如果再否决,责任在政府还是议员呢?

政务司司长:我们今次提出这一套方案,是经过三个月谘询所收到的47,200多份的意见书,再加上我们亦参考了多个民意调查,包括一些学术团体和其他机构,再加上我们收到160万个市民的签名,所以我们认为这套方案是可以有最大的机会争取多数市民的支持,同时,亦最大机会争取立法会的支持,所以我们一定会尽心尽力去争取立法会每一票的支持。虽然他们今日有些表达了认为这份方案是无法接受,如果我没有听错电视的剪接,他们多数都有说希望能够继续商讨,所以我们一样会保持与他们沟通,努力争他们的支持。我亦呼吁他们要尊重民意,同样地我们认为这个方案是得到多数市民的支持,所以亦希望他们考虑到这是有民意的。

记者:司长提到市民其实很希望政制向前行,而现时都是政府及立法会两方面的共同责任,议员如何投票,他们会向市民交代,一旦今次方案最终不获立法会通过,司长你本人及特区政府会如何向市民以至中央政府交代?

政务司司长:我们今次这个方案是经过三个月的谘询,亦搜集了各方面的意见,认为有可能得到最多数的支持。我相信我们不可能在人大常委会的07年决定框架之下,又符合基本法,可以提出一套更加多人支持的方案。我们觉得在这个框架之下,已经争取了最大的民主空间。我不想有人误会,以为我们与某些团体或方面是对立的,其实,我们大家是同坐一条船,我们大家都是希望尽快可以最终达致普选这个目标。大家一起走,大家迈向普选,为普选铺路。所以2012这个方案其实是一个过渡的方案,我亦希望大家秉理性、务实及包容的心态,去探讨这方案可接受与否。

记者:因为「五区公投」投票在即,「五一六」就是了,特区政府选择在这个时间推出一个惹火的政改方案,其实是怎样考虑当中的影响?有否评估其实可能会反而帮「公投」助选,催谷投票率?另外,司长亦有传你会选行政长官,你觉得如果今次的政改方案拉倒后,对你的选情,对你更上一层楼有什么影响呢?可否说说你对你自己仕途的看法?

政务司司长:首先,我想再重申我们是不认同这个「公投」。我们一直的立场是五月十六日是一个补选,而这个补选是因为立法会有五位议员请辞而出现出缺,所以我们要依法进行补选,就是如此。时间上的问题,我们多次讲过,我们是会在三个月的谘询后尽快将意见归纳及整理,跟拿出来给公众。我们今次是按照一向的承诺,即是我们现在整理好了,梳理完后做了一套建议,我们希望可以在七月中前表决,所以我们尽量想给公众、立法会、各方有心人士多些时间去讨论及审视,所以今次我们整理好便推出来,主要是给人多些时间去考虑研究。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我一直都说我们不会磋跎岁月,我们安排三个月的公众谘询,收到很多意见,在整理好,方案完备了,我们就会提交立法会审议,给公众讨论。我们亦说过不会乘人之危,所以不论补选的结果如何,我们立场是很清晰的,无论这五位议员何时选出,我们的基数都是60,三分之二就是要争取40票。特区政府办事非常光明磊落,我们准备好方案,就拿出来向立法会交代。

记者:我想问黄仁龙司长,全体立法会议员方面,政府的意见是以60位来计算三分之二的基数,我想问这个意见的法律基础有多稳固呢?同时,会否担心很容易社会的JR?最后都需要释法,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去解决问题?以及你在谘询过程中没有没谘询中央的意见?

律政司司长:关於达致这个结论的基础,其实今早唐司长已基本上提过,不过,既然你提问,我会尽量回答。我们详细研究过这个问题,我们内部考虑过很多方面。我们首先参考过《基本法》相关的条文,大家都可能知道在《基本法》内,有提及全体议员的条文是有几条的,我们亦考虑过每一条的演释应该如何。

  第二个很重要的,就是我们考虑到在议会会议一般来说,譬如是定出法定人数的目的何在?为什么要定出一个三分之二或者二分之一,这方面的目的为何?同时,第三,我们有考虑过其他国家的一些相关案例,包括有澳洲和美国某一些州的情况。

  考虑过所有情况后,我们得出的结论,就是全体议员的解释应该是全部认可议员,《基本法》附件二第一条第一款中所规定的全体60名立法会议员的人数,即是不受任何出缺的影响,这就是基数的所在。

  刚才我强调过的问题,为什么会有一个譬如是法定人数,或是特定三分之二中的一些要求。我们考虑到,如果我们容许出缺影响基数时,有一些比较极端的情况,假设出缺的人数很多,并不是5名,或是10名、20名,因为种种原因,令致有可能在立法会里的一些权力,特别是某些条文中所涵盖一些比较重要的权力的行使,保障是比较少了。亦因为人数比较少时,以致决定可能未能达致应该有的适当尊重等等。这些都是关乎订定的目的如何,这并不单止是我们,其他地方都有这方面的阐述。

  同时,我们很强调一件事,就是全体议员的诠释在《基本法》应该是一致的,并不是在某一条中全体议员是讲X,第二条的全体议员是讲Y,我们相信这样做的话,是并不太符合解释这些宪法文件中的原则。同时,今早唐司长亦解释过,譬如第六十七条,关於不是中国藉的香港永久性居民暂时可以在12个功能组别中参选,这方面是有百分之二十的规定,这个百分之二十,我们认为很明显,基数一定要以60名作为基数,不会因为出缺的改变而有所改动或浮动。否则的话,结果将会很严重,因为如果出缺的人数多,这百分之二十的数目会有改变,这样对实际影响有那些人非持有国藉的在立法会的身份会构成很大的问题。由六十七条可以看到为什么一定要是60呢?我们认为是相当清晰。

  由此可见,整体性的演绎,我们认为是相当一致的。我们亦看到在60这个数目来说,如果大家看附件二中,组成这个60席,这并不是很普通地决定,大家会记得当中有涵盖那些是地区、功能,里面是有均衡参与的目标。我们认为这个基础不会因为个别人士的出缺或是辞职而动摇这个考虑。

  基於种种的原因,我们颇有信心我们的意见是正确的,就是应该以立法会全部认可的议员,即是60名议员来作为考虑基础,这是我们律政司考虑过种种因素所得出的结论。

记者:其实政改方案是司长你在任内的一个重要任务,司长亦是下届行政长官的热门候选人,其实担不担心如果政改方案被否决后,会影响司长的晋升前途呢?另外一方面,其实泛民今日表示对方案失望,如果泛民仍然坚持要否决这个方案时,政府还有没有让步的空间呢?会否修改方案呢?

政务司司长:正如我刚才所说,我们在今次制订这套方案时,真的参考了各方面的意见,在书面、座谈会、民调,以及在签名方面,我们是参考了各方面的意见。我们亦认为我们今次这套方案,是最有机会争取到多数蒥民、立法会、行政长官及中央政府的支持,所以我们一定会尽心尽力去争取每一票。而每一票我相信都是艰巨的,因为我看过二时和二时半的新闻,所以我相信每一票都是会艰巨,但我是不会放弃的。我们整个团队,整个特区政府团队会全力去争取每一票支持这个方案,我们一定会努力地做,直至投票的一刻,我们都是不会放弃的。

记者:晋升前途如何看?

政务司司长:我不会这样去衡量。因为我认为做公职人员的时候,我们必须要以一个团队做每一件事,而每一件事一定要尽心尽力做到最好。

记者:司长,你刚才说60席方面,你提到是要全部认可议员,但是一旦有议员,一位议员,就算补选后全数60位也好,有一位议员又辞职以表示不满这个方案,那么你这个政改方案是不可以,即是他可以拖延,不能表决?另外想问黄司长,其实没有回答JR的问题,以及是否会担心释法这方面?

政务司司长:我希望这个问题大家其实毋需纠缠这么久,因为你只要看一看实际情况,我们说全体议员用60这基数的话,也就是说我们要争取40票;就算在五月十六日补选完毕,又再有一人或多於一人辞职而出现出缺的情况,我们在投票时要争取的仍是40票。到时,如果剩下59个,或者58个,或者50多个也好,我们都是要争取40票,所以简单答案就是这样。

  第二,为什么我说不需要太过纠缠於多少人,除非你估计我在五月十六日前提出投票,否则的话,在五月十六日之后提出投票,只要我在七月中之前我们能够投票,无论多少人,我们都是需要40票。

记者:是否一定要60位议员在立法会内才可以?

政务司司长:不是的,可以是59位,譬如有一人辞职,或者有其他情况而出现出缺,我们都要有40票。

律政司司长:我是不会走掉这题,我已经回答了你,我刚才已经说过,我刚才所讲的结论和考虑,是律政司我们自己仔细考虑得出的结果,而对这结果的看法,我们有信心的。

记者:刚才在立法会提过,说很珍惜与泛民主派温和那阵营那边的沟通机会,和听到很多市民对温和的沟通方法的支持。我想说其实现时立法会入面20多个泛民主派中,你自己觉得到底哪一些叫做温和、哪一些叫做不温和?即是哪些主张你觉得是温和,可以沟通的,哪些是不可以;和如果一旦被否决,你需不需要辞职?

政务司司长:首先,立法会里面有多少个叫做所谓泛民主派与否,我先不作界定。正如我刚才所说,我们每一票都会努力去争取,无论他是什么派别、什么团体、什么组织、什么背景也好。现时是有55位立法会议员,我们是会与55位议员同样去努力争取他们的支持。五月十六日补选完毕之后,无论哪个当选,同样会努力去争取他们的支持。

记者:刚才你提到今次这个方案,在框架下已争取到最大的空间去加入民主成分。刚才你提到,其实你在电视看到,似乎有些议员还有倾谈的空间,但既然你说已争取到最大的民主成分,换言之,是否即使他们愿意与你倾谈,其实方案根本已没有事情可以改变呢?如果无得改变,他们继续否决,其实政府是否已经有心理准备这方案会被否决呢?

政务司司长:有很多事情可以倾谈,「倾」不一定要「谈判」,要方案作修改。其实我们这个方案拿出来时,我们认为已经争取到最大的空间才拿出来的。所以,「倾」不一定大家坐下来谈判有何修改空间或修改些什么。但我觉得最重要的是,「倾」其实是沟通,透过沟通,我们多些机会去说服他们为何我们认为今次是黄金机会,不要好像05年,失去这个黄金机会。下一届行政长官的选举将会在2012,这个是个好好机会我们为2017的普选行政长官铺路,所以,我们会继续与他们沟通。今次我们在整个建议方案(报告封面)上,是用了金黄色的,代表是一个黄金的机会,希望大家不要再次错失这个黄金机会。

记者:司长,因为你今早在立法会的发言说得很清楚,就是民调显示有三成六至半数的市民认为应该取消功能组别,如果达到半数市民赞成取消,为何政府到现时都不肯讲清楚,究竟最终会不会取消功能组别?我想问,你们有没有向中央争取过?是否中央不让你在现阶段讲这个承诺出来?

政务司司长:我们今次就委任区议员在立法会内,刚才我在立法会议事厅里也回答过几次这条问题,我们是肯定委任区议员对於服务市民和地区工作的贡献,我们亦感谢他们尽心尽力为地区服务,为市民服务。

  在十一月十八日提出谘询文件时,我们已经取消了他们的选举权。我们在取消他们的选举权时做了大量功夫,我们亦很感谢他们能够顾全大局,出来支持这个方案。所以,我觉得如果大家要急於取消这个委任制,急於把他们踢出区议会,到底是为了什么呢?是否你们认为他们所做的工作不好呢?抑或是你们认为对地区没有贡献呢?还是其他原因呢?我觉得我们是需要有intellectual的思考 - 为什么要这样做?我们为什么这样提出呢?就是政制是一个相当具争议和多方面的方案,我们觉得需要进一步讨论。

记者:其实我问的是功能组别方面,就是因为你今早说,有三成六至半数市民认为应该取消功能组别。如果有半数人士支持取消功能组别,而政府到现在都不肯讲清楚这一点,是否因为中央不准许,所以你们做不到呢?不可以交代这一点。

政务司司长:我听错了你所说的。如果是功能组别方面的答案其实很简单。人大常委会在2007年作出了决定,我们是需要符合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而决定就是功能组别以及地区直选的比例不变。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我想补充一点,你所提出的民意调查,情况并非那么一致。中大的民调是有约五成一要取消,有三成七要保留;港大的民调,不应全面取消的有四成,要全面取消的数目较少,有三成六,所以民调的显示并不是那么一致。并且在立法会内,就算在今时今日向立法会提出一个方案说2020年要取消所有功能界别,一定会有超过三分一的议员否决。同样地,如果今时今日我们提出一个方案上立法会,说2020年要长期保留功能界别,亦会有超过三分一的议员否决,所以我们是经过很详细的研究,认为现在为2012年提出的70席的「区议会方案」是最有民主成分和有机会大家应该考虑通过的。

记者:其实社会都很关注功能组别的去向问题,即使今届政府是不可以处理存费问题。其实为何政府今次没有表明对於功能组别未来的发展方向的立场?这方面是否中央有些什么顾虑在其中呢?

政务司司长:我们今次处理2012两个选举办法,是获人大常委会授权去处理2012,我们并无获授权处理2012之后的选举办法。但我们理解到市民都对2012之后的选举,2016、17和20两个普选,大家都是有一定的期望,和有一定的看法。所以在十一月十八日推出谘询的时候,我们都说我们会就各方面提出的意见整理和归纳。今早我清楚说过,对於未来,2012之后的三个选举,即两个普选加上2016几个选举的方法,这些意见我们会交给下一届政府去考虑。对於功能组别的存废问题,这个很明显是公众非常关心的问题,所以我亦很相信下一届政府一定会与市民、议会、各有关团体用心去讨论。

记者:刚才你说今次是一个黄金的机会,希望议员通过这次方案。但看到今次的方案始终与原来推出的方案分别不大,泛民这段期间提出很多条件,例如取消功能组别或委任区议员的问题,都没有处理到,究竟政府是留有筹码或心里已有定案,放弃争取支持?你说今次政改是整个政府团队的责任,是否说如果真的否决的话,是整个团队的责任,不是你一个人的责任呢?

政务司司长:两条问题,我答第一条问题。你说的第一条问题,其实我们在整个政改工作上,我相信我们是很用心地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在各方面的意见回来后,我们都觉得今次的而且确是一个黄金的机会,为普选铺路,所以,我刚才都说为何今次选用黄金色,因为我们认为是个黄金机会。05年那次其实错失了,因为05年如果可以跨出那一步,07、08那两个选举,已经踏出了第一步,而今次2012两个选举可以再行一步,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最终达致普选。所以,我在立法会议事厅内,我多番呼吁大家不要错失这个机会。乔晓阳副秘书长有说过「五部曲」,下一届政府同样可以启动。所以,并不代表今次原地踏步,2017没有普选特首。乔老爷也说过是可以重新启动「五部曲」。但我相信实际的情况来说,很多人都觉得如果今次再原地踏步,不停地再只有争拗,没有任何前进的话,社会对政改气氛会进一步恶化。所以,我认为我们在十一月十八日推出这个有方向性的谘询,其实,当中的方向,对市民来说,其实他们都相当清楚我们方案的大体内容,结果有超过五成多,接近六成的支持,亦即市民都觉得这个方案是可以接受,「你行前一步,不要再站,只顾争拗。」我觉得我们这个方案,争取得到,不是没有机会,所以,我亦希望大家都要再看看民意。

记者:司长,你刚才说过,其实很希望和泛民主派沟通,也很希望争取到泛民主派支持。但若果政改真的不能通过,其最大责任是否都在反对政改方案的泛民身上呢?

政务司司长:我觉得市民的眼睛是雪亮的,他们会得看到,我们今次尽心尽力去做出一套方案。在谘询期间这有方向性的谘询,我们有大约六成支持,而我们今次就这套有方向性谘询内容再进一步民主化,(如果)仍不接受,那么我有信心市民的眼睛是雪亮的。

记者:有些政党觉得政府在这个时候宣布政改方案是很突然的,甚至引起他们的猜测。其实政府是按照原定的时间表去推出这个政改方案,还是有些急、有些仓卒?

政务司司长:首先,正如刚才林瑞麟局长所说,我们一直说在三个月谘询期结束后,我们会尽快整理及梳理谘询所收到的意见。其实我们今次所收到的意见很多,我们收到47,200份,每份也要细看、整理及归纳,所以我们花了一个多月的时间才可以整理好。我们接在政改的整个工作,未来是一环扣一环的。所以我们时间表的倒排,就是今年七月中,在立法会休会前,我们希望这个议案能够在立法会作表决,所以我们尽量争取多些时间给社会公众人士、立法会讨论今次我们建议的内容,令这件事越辩越明。所以我们选择不蹉跎岁月,我们一做好后,马上推出来给公众、给立法会讨论。多谢。

(请同时参阅答问全文的英文部分。)



2010年4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1时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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