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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一题:公众游泳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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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四月十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陈克勤议员的提问和民政事务局局长曾德成的书面答覆:

问题: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曾在二○○八年进行一项问卷调查,以了解市民参与体能活动和运动的模式。根据调查结果,游泳在受访市民最常参与的运动中排列第二位,亦是他们最希望学习的运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在撇除於二○○八年推行「免费使用康乐设施计划」期间的数字后,过去三年,每月公众泳池的平均入场人数(以列表形式列出);

(二)自二○○八年完成上述问卷调查后,当局有否再进行调查,以了解市民使用公众泳池的情况(包括每星期的使用次数),以及他们对公众泳池服务的满意程度;若有,结果为何;若否,原因为何,以及会否考虑进行该等调查;

(三)按现时的规划,在未来三年,将有多少个公众泳池落成和投入服务;针对上述的调查结果,当局会否加快兴建公众泳池的步伐;

(四)当局基於什么准则厘订公众泳池的入场费;

(五)鉴於现时新界区的公众泳池於周末、周日及公众假期的入场费较平日为高,当局会否考虑划一每天收取於平日的入场费水平,以鼓励更多市民使用公众泳池;及

(六)鉴於康文署去年曾向多个区议会(包括沙田区议会)表示,会就推出公众泳池月票的建议进行可行性研究,该研究的进展为何,以及何时能决定是否推出该等月票?

答覆:

主席:

(一)在撇除於二○○八年推行「免费使用康乐设施计划」期间的数字后,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的公众游泳池在过去三年平均每月的入场人数表列於附件一。

(二)为了提升服务质素,康文署曾於二○○二年及二○○九年就辖下公众游泳池等康乐设施,以电话进行意见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市民使用公众游泳池的次数及他们对公众游泳池服务的满意程度。调查结果显示,在曾使用公众游泳池的受访者中,每月最少使用公众游泳池一次或以上的,由二○○二年的44.6%增至二○○九年的46.7%;而表示非常满意/满意公众游泳池服务的受访者,二○○二年和二○○九年的数字分别为60.1%和60.8%。详情请参阅附件二。

(三)根据目前的规划,在未来三年(即由现在起至二○一二年),康文署将会提供六个新的游泳池场馆,供市民使用。康文署会监察各工程项目的进度,以期有关游泳池场馆能按时完工和投入服务。

(四)康文署在厘订公众游泳池及其他康乐及体育场地的收费时会考虑及平衡各相关因素,包括有关康体设施的使用情况、市民的负担能力和接受程度,以及政府的补贴水平等。

(五)及(六)康文署已成立一个工作小组,为辖下康乐及体育场地(包括游泳池场馆)的收费进行检讨,检讨包括考虑拟议推行的游泳池月票计划及划一新界区游泳池不同时段的入场费等项目。鉴於康文署提供的康乐及体育场地种类繁多,这次检讨涉及近1,000项不同的收费。在检讨的过程中,该工作小组需进行多项研究,其中包括游泳池的使用情况、收回成本比率和实施优惠收费的影响等。康文署已把完成有关检讨列为首要的工作,在完成检讨后会公布结果。



2010年4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3时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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