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会十四题:有关油站及石油气加气站的收费出错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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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今日(四月十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郑家富议员的提问和环境局局长邱腾华的书面答覆:
问题:
关於油站及石油气加气站的收费出错事故,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三年,每年当局接获多少宗关於油站及石油气加气站收费出错的投诉,并按供应商名称列出分项数字;
(二) 是否知悉,在油站及石油气加气站发现收费出错的个案后,供应商一般需时多久处理及解决该等问题,以及退还多扣的金额;及
(三) 鉴於有报道指出,中石化(香港)油站有限公司早前公布,其两个位於马鞍山及元朗的石油气加气站在二月一日至二月二十八日期间因石油气价格出错而多收共约两万多元的费用,现时有否机制让供应商主动向政府及市民报告在其油站及石油气加气站发生的收费出错事故;若有,机制运作的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一) 过去三年,机电工程署及消费者委员会(消委会)未有收到有关油站及石油气加气站收费出错的投诉。
(二)及(三) 消费者如在油站或非专用石油气加气站发生收费出错的情况,可首先与相关油站或加气站交涉,如有需要,亦可寻求消委会的协助。
至於专用石油气加气站,机电工程署一直有就其石油气售价进行监察及作出公布,有关工作包括批核石油气上限价格、以新闻稿发布上限价格、上载上限价格於机电工程署网页,以及张贴价格资料於各专用加气站的当眼处。
中石化(香港)油站有限公司於三月一日自行发现在马鞍山及元朗专用石油气加气站价格出现误差情况。於发现误差后,中石化已於三月二日向机电工程署作出汇报,并於三月三日发出新闻稿,公布有关事件及安排退还款项。
完
2010年4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03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