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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五题:公营中小学学位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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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四月十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潘佩妤议员的提问和教育局局长孙明扬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有教育界人士指出,公营小学和中学的学位教席的比例上限虽已自2009-2010学年起分别增至五成及八成五,但仍有不少持有认可学位或同等资历的教师担任中小学的非学位教师职位,故此教育界仍对校内同工不同酬的问题表示忧虑。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本港的官立和资助中小学的现职教师当中,分别有多少人未持有认可学位或同等资历,以及多少人持有该等资历而担任非学位教师的职位;及

(二)当局有否计划进一步增加公营中小学的学位教席的比例上限,让所有持有认可学位的教师都能获得学位教席,以改善校内教师同工不同酬的不公平现况;若有计划,详情为何;若没有计划,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一)在2009/10学年,受聘於公营学校的教师当中,未具有学位资历的教师及具有学位资历而担任非学位教师职位的教师人数约如下:

        小学       中学
      (官立及资助)  (官立、资助
                及按位津贴)

未持有学位   1,800       800
资历的教师
人数

持有学位资   10,100      5,100
历而担任非
学位教席的
教师人数

(注:以上数字包括所有於教职员编制内或学校以其他拨款聘用的教师。)

(二)由2009/10学年起,政府已将公营中、小学教师编制内的学位教师比例分别增加至85%及50%。教师全面学位化是政府的长远工作目标,就此,政府会继续检视各相关因素,包括财政承担的能力,资源运用的优次等,在适当时候检讨教师编制内的学位教师比例。



2010年4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3时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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