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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存款保障计划(修订)条例草案今日刊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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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存款保障计划(修订)条例草案》(条例草案)今日(四月九日)刊宪。条例草案的目的,是落实存款保障计划(存保计划)检讨所提出的改善建议。

  因应自二零零七年环球金融风暴爆发以来国际及本地金融市场的相关发展,以及存保计划自二零零六年开始营运至今所得的经验,香港存款保障委员会(存保会)在二零零九年完成对存保计划的检讨,并就检讨结果进行了广泛的公众谘询。

  检讨结果显示,香港的存保计划现有模式的特点,已大致符合国际的最佳做法。

  然而,检讨指出,存保计划仍有些地方可予以改善,以配合市场的最新发展,特别是满足公众对存款获得更佳保障的期望。有关的改善建议在公众谘询时获得广泛支持。

  条例草案主要就《存款保障计划条例》作出修订,以推行二零零九年进行存保计划检讨时所提出的改善建议。主要的改善建议包括:

  - 把存保计划的保障额上限由10万港元提高至50万港元;
  - 把用作抵押的存款纳入保障范围,以增加存保计划保障范围的清晰度;以及
  - 引入减低成本的措施,以避免银行把须增加的成本转嫁予存户。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说:「将存保计划的保障额上限提高至50万港元,完全受保障存户将达到约百分之九十,这可与国际标准的高端水平媲美。同时,就实际数值而言,本港的存款保障水平亦会更贴近其他主要市场。」

  他补充说:「百分百存款担保会於今年年底届满。我们期望条例草案可以尽早获得通过,让有关的优化措施可在二零一一年开始时实施。」

  条例草案亦包括修订建议,以改善存保计划的营运效率,以及赋权存保会可增订有关存款及其他金融产品的申述、披露及确认规定的规则。存保会将根据条例草案拟引入的新增权力,并在谘询有关方面包括银行业界后,制订详细的披露规则。政府会在条例草案获通过后,於适当时间把有关规则提交立法会进行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

  存保会主席陈志辉说:「我们衷心感谢市民及其他有关团体就检讨及条例草案有关建议所提出的意见,这些意见对於我们敲定条例草案的内容有莫大的帮助。存保会将会加紧进行筹备工作,使银行业界及市民能及早作好准备,以确保经优化后的存保计划能顺利生效。」

  条例草案会於四月二十一日提交立法会。若条例草案获得立法会通过,政府的暂定计划是让条例草案的有关优化措施在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生效。



2010年4月9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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