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人因串谋管有伪造旅行证件被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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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事务处发言人今日(四月一日)表示,两名人士因串谋管有伪造的旅行证件,在区域法院被判入狱。
作为带家的男被告张迎晴,被控一项管有虚假旅行证件,及一项串谋以欺骗手段取得服务的罪行,被判入狱二十二个月。
另外一名女子陈芳被控以一项管有虚假旅行证件,一项作出虚假申述,以及一项串谋以欺骗手段取得服务的罪行。她承认控罪,被判入狱二十二个月。
於二零零九年九月,入境处调查人员在前往韩国的登机闸口将两名被告截停。他们声称为夫妇并出示两本新加坡护照。由於陈出示载有Toh Swee Feng作为名字的新加坡护照被怀疑是伪造的,她其后出示一本载有其真实名字的中国通行证。在警戒下,他们承认张是受雇於一名中间人,以协助陈前往美国。化验结果证实该本载有Toh Swee Feng作为名字的护照是伪造的。
根据盗窃罪条例,任何人士以欺骗手段而不诚实地取得另一人的服务,即属犯罪,循公诉程序定罪后,可判处监禁10年。
根据香港法例,任何人士管有伪造旅行证件乃属违法。违者可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十五万元及入狱十四年。
任何人士向入境处职员作出虚假申述亦属违法。违例者会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罚款为港币十五万元及入狱十四年,协助及教唆者可被检控及受罚。
完
2010年4月1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20时02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