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反非法劳工行动拘十五人
***********
***********
入境事务处(入境处)联同警务处及劳工处昨日(三月三十日)在红及九龙城区展开一项代号名为「冠军行动」的反非法劳工联合行动,共拘捕九名非法劳工及四名涉嫌聘用非法劳工的人士。同时,入境处在另一个行动中,共有两名持有伪造香港身份证人士被捕。
「冠军行动」於昨日上午八时至下午八时进行,共搜查了四十五个目标地点,包括酒楼、餐厅、零售店铺、天台装修单位及工业中心卸货区等,在行动中,执法人员共拘捕了九名非法劳工及四名涉案雇主。被捕的九名非法劳工为六男三女,年龄介乎十九至五十一岁,其中四名人士持有担保书(俗称「行街纸」)。
此外,入境处特遣队於昨日在另一反非法劳工行动中共拘捕了两名女性非法劳工,年龄分别二十二和五十六岁。该两名人士涉嫌曾经管有怀疑伪造的香港身份证及参与非法劳工活动。
所有非法劳工现正被羁留调查。
入境处发言人称:「非法入境者或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令规限的人接受雇佣工作,开设或参与业务,均属违法,最高可被判罚款五万元及监禁三年。」
发言人亦警告:「任何人士使用或管有伪造身份证乃属违法,违者可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港币十万元及监禁十年。」
发言人呼吁雇主切勿聘用非法劳工,并强调任何人士如雇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亦属违法。违例者经定罪后,最高可被判罚款三十五万元及监禁三年。为了遏止雇用非法劳工,高等法院曾於二○○四年颁布判刑指引,指出雇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属严重罪行,而聘用非法劳工的雇主须被判即时入狱。
完
2010年3月3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3时26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