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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与新西兰签订《中国香港与新西兰紧密经贸合作协定》(附图/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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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与新西兰今日(三月二十九日)签订《中国香港与新西兰紧密经贸合作协定》(《协定》),标志两地在贸易和经济合作上迈向新里程。

  在财政司司长曾俊华和其他嘉宾的见证下,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刘吴惠兰与新西兰贸易部长Tim Groser在香港举行的仪式上签署《协定》。

  《协定》是香港与外地经济体系订立的首份自由贸易协定,亦是继《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后,香港签订的第二份自由贸易协定。

  刘吴惠兰在签署仪式上表示,香港和新西兰均十分支持自由市场和投资自由化,在推广区域和国际合作以及推动自由贸易上,双方皆持相同理念。

  刘吴惠兰说:「我们今日签署的是一份全面和高质素的《协定》,它将促使香港和新西兰的商业和经济连系迈进新台阶。《协定》不但开启了香港国际贸易的新一页,亦为我们创造新的机遇。」

  刘吴惠兰补充说:「《协定》将提供诱因,吸引新西兰企业来港投资,并带来它们宝贵的专业技术和经验。」

  《协定》将会实施货物和服务贸易自由化的措施。两地会致力加强双边经贸,便利投资和商务人员的流动。

  以下是《协定》的主要内容:

- 货物贸易方面,新西兰将于六年内,逐步撤销对所有香港原产货物征收的进口关税。以二○○六年至二○○八年的平均商品贸易数字计算,香港每年可节省约七百万港元的关税开支。

- 服务贸易方面,香港服务提供者及他们所提供的服务在新西兰市场享有确定的优惠待遇。《协定》涵盖的界别包括海运服务、物流和相关服务、视听服务和各种商业服务、电脑和相关服务、管理顾问服务、与制造有关的服务,也包括二○○九至二○一○年度《施政报告》中列出要进一步推动的六项优势产业,即教育产业、医疗产业、检测和认证产业、环保产业、创新科技产业,以及文化及创意产业。

  就市场准入而言,新西兰市场内的多个服务行业,将不再在外来资金、服务提供者或服务业务的数量、服务交易价值、雇员人数、法律实体类别或联营规定各方面,设任何形式的限制。在相类似的情况下,香港的服务提供者及其所提供的服务也可在多个界别享有与新西兰同业获得的同等待遇。他们亦将自动享有新西兰日后与其他贸易伙伴订立自由贸易协定中所作的进一步开放措施。

- 商务人员的流动方面,在不影响合理的出入境管制的情况下,属于指定服务界别的商务旅客、企业内部人员调动、及安装或服务人员类别的香港和新西兰商务人员,将可以优惠条件获准临时入境。

- 促进投资方面,为进一步提高双边投资流动,两地同意磋商一份《协定》下的《投资议定书》,并致力于《协定》生效后两年内完成有关谈判。投资谈判将涵盖加强促进和保护双方投资的元素,如非歧视、公正公平的待遇,以及投资的全面保障等。

  概括而言,《协定》将会增加两地贸易和投资的流动,为香港经济带来裨益。

  待完成所需的内部程序后,《协定》预计于二○一○年第四季生效。

  商品贸易方面,香港与新西兰二○○九年的双边贸易总额约达65亿港元。二○○五年至二○○九年期间,双边商品贸易总额年均增长为2.7%。二○○九年,输往新西兰的主要本土出口货品为通讯、录音及音响设备和仪器。自新西兰输入的主要货品包括鱼类、甲壳类动物、软体动物和水生无脊椎动物。

  服务贸易方面,香港与新西兰二○○八年的双边贸易总额约达37亿港元。二○○四年至二○○八年期间,双边服务贸易总额年均增长为11%。二○○八年,香港与新西兰之间的服务贸易主要包括旅游、运输,以及商贸及其他与贸易相关的服务。

  有关《协定》的其他资料(包括《协定》的全文),将上载于工业贸易署的以下网址www.tid.gov.hk/tc_chi/hknzcep。

  香港与新西兰已就签署紧密经贸合作协定发出联合声明。详情请参考附件(只有英文版)。



2010年3月29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8时1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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