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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局局长提交予立法会财务委员会特别会议(规划地政)的发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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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发展局局长林郑月娥今日(三月二十六日)提交予立法会财务委员会特别会议(规划地政)的发言稿:

主席:

  我非常感谢各位议员关注发展局的财政预算草案。我辖下的管制人员已就有关规划及地政范畴的资源运用事宜,答覆了议员所提出的213条书面问题。他们会在今天的会议上,解答各位议员进一步的提问。

  在2010-11年度,规划及地政范畴的经常开支为33亿7,807万元,较2009-10年度的修订预算34亿3,052万元,减少了5,245万元(1.5%)。

  在2010-11年度,我们将增设22个公务员职位,全部为非首长级,当中包括地政总署新成立的树木组及为统一处理重建和改装工厦申请的特别小组。

  在财政司司长预算案演辞中所涵盖的发展局措施,已详列在我们提交给立法会发展事务委员会的文件中,供委员在下星期二(三月三十日)的会议上讨论。现在,我希望用几分钟时间,向各位议员简介本局在新财政年度在规划及地政范畴的工作重点。

检讨分区计划大纲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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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明白社会大众对改善居住环境的期望殷切。我们自二○○七年开始已逐步检讨各区的分区计划大纲图(大纲图)。我们会优先处理有发展及重建压力的地区,以及具独特环境和特色而须加以保护的地区(例如维港沿岸及重要山脊线的景观廊)。全港共有109份大纲图,当中有58份需要检讨。

  检讨大纲图是一项持续的工作,城市规划委员会(城规会)和规划署已经投入了大量的时间和资源应付这项工作。《城市规划条例》已清楚订明城规会在拟备或修改大纲图时的法定公众谘询程序。

  检讨大纲图极具争议性,有人赞成,有人反对。在58份需要检讨的大纲图中,城规会至今检讨了14份大纲图及另外3份大纲图的部分地区,并适当地加入高度限制,当中10份已获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核准。就已检讨了的大纲图而言,城规会一共收到2,235份与高度限制有关的申述书/反对书,1,366份意见书及36份进一步申述书。

  规划署会继续努力协助城规会检讨大纲图。由于每份大纲图在检讨过程中所收到的申述书/反对书/意见书数目可多可少,加上受影响人士亦可循法律途径挑战城规会的决定,因此,我们无法就检讨大纲图的工作订下确实的时间表。

可持续建筑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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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就多项与可持续建筑环境相关的课题,进行了一个为期四个月,名为「优化建筑设计 缔造可持续建筑环境」的社会参与过程。该委员会正在整合收集到的意见,目标是在二○一○年年中向政府提交建议和报告。政府会详细研究报告中的建议,以决定未来的路向。

  如政府决定对现行的有关政策措施作出修订,我们会将有关建议的详情透过现行渠道谘询相关的机构,包括立法会。

《市区重建策略》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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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在二○○八年七月已展开,为期两年的《市区重建策略》检讨不经不觉已进入第三阶段「建立共识」。经过上两阶段「构想」和「公众参与」,我们察觉到有三个共识正在形成,包括(1)市区更新要以地区为本;(2)市区更新要以人为本和由下而上;及(3)市区更新应做到新旧交融。

  第三阶段「建立共识」将在今年年中结束。我们会在考虑社会上的意见后,重新草拟《市区重建策略》策略文件,作为将来「市区更新」工作的指引。

活化工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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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长官于去年十月中在2009-10年《施政报告》宣布善用工厦的新措施后,我们一直积极筹备于今年四月一日推出这项措施。我和发展机遇办事处主任及相关部门出席了三十多个会议、研讨会和午餐会,主动向各界持份者介绍新措施,并听取他们的意见,务求令新措施能顺利及有效地执行。我们亦透过不同渠道,包括新闻发布会、传媒专访、网站等方式,向公众发放新措施的具体安排。

  地政总署署长已于三月十九日公布作业备考,列明在新措施下提交重建和改装整幢工厦的申请安排,供有意申请的工厦业主及他们所聘用的专业人士参阅。此外,地政总署亦会在四月一日成立一支特别小组,统一处理所有在新措施下重建和改装工厦的申请。

楼宇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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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头围塌楼事件带出了楼宇安全的重要性和旧楼失修问题严重。旧楼失修问题复杂,必需从四方面入手处理。第一是立法,第二是执法,第三是支援配套,第四是公众教育。

  立法工作方面,我在二月三日的立法会会议上动议二读《2010年建筑物(修订)条例草案》,建议推行强制验楼计划和强制验窗计划。法案委员会已开展了审议工作,第三次会议将在三月三十一日举行。发展局会全力协助法案委员会,务求早日完成审议《草案》。

  此外,有关小型工程监管制度的立法工作已于去年年底完成。该制度将为楼宇业主提供合法、简易、安全及方便的途径,进行小规模的建筑工程,以改善建筑工程的安全标准,并方便业主遵行规定。我们已启动小型工程承建商的注册工作,并正展开大规模的宣传行动,鼓励小型工程从业员尽早注册。我们的目标是在二○一○年年内全面推展小型工程监管制度。

  至于执法工作,随着大规模清拆僭建物行动将于二○一一年三月底完结,发展局正与屋宇署检讨成果及计划未来的工作方向。我们会审视屋宇署在不同工作方面的优先次序及比重,并检讨该署的整体人手需求,长远而言希望在楼宇安全方面加强预防性工作。在检讨及筹划过程时,我们特别留意是否有相关的新工作可以吸纳该署现时的非公务员合约员工。

  过去几年,发展局、屋宇署、市建局和香港房屋协会为私人楼宇业主提供不同的财政支援计划。我们会研究各项财政支援计划是否有进一步整合及协调的空间,以更有效地支援业主的需要。

  在公众教育方面,我们的目标是要推动香港的楼宇安全文化,使所有相关的持份者,包括楼宇业主、住户、建筑专业人员、承建商和工人,都有注重适当楼宇安全的意识。社会上各相关人士必须各守本份,才能维持一个安全的建筑环境。

  楼宇业主有确保楼宇安全的最终责任,这亦是我们在日后的公众教育活动中将会宣扬的主要信息。在未来的宣传活动中,我们会强调妥善保养和管理楼宇可延长楼宇的使用寿命,并增加物业价值的好处; 不安全的建筑工程、非法改动楼宇结构和僭建物可造成致命意外的风险,以及建筑专业人员、承建商、工人和业主须承担的法律责任。

「楼宇更新大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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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谢财务委员会各位委员在过去一年先后两次批准拨款共17亿元予「楼宇更新大行动」,令这项「保就业」兼改善旧楼安全的措施得以在短时间内推出。财政司司长在2010-11年度的财政预算案中,宣布建议向「楼宇更新大行动」增拨5亿元,并重点协助没有组织能力的旧楼业主进行维修,包括没有成立业主立案法团的楼宇。

  截至二○一○年三月五日,房协和市建局已合共向999幢合资格的第一类别目标楼宇(即已成立业主立案法团的楼宇)发出「原则上批准通知」。部分业主立案法团已在二○○九年第三季展开有关维修工程,包括委聘建筑专业人士及注册承建商统筹和进行有关维修保养工程。当局亦已选定615幢第二类别目标?宇(即缺乏组织工程能力的楼宇)。如这些业主无法自行组织进行维修工程,屋宇署会代他们进?有关工程。

  第一及第二类别目标楼宇两者综合来说,至今合共有1,614幢楼宇会受助于「楼宇更新大行动」,当中有66幢目标楼宇的维修工程已完成,201幢目标楼宇正在进行维修工程,其他楼宇的工程将陆续展开。这项「保就业」的措施,自推出以来,已为约5,900名建筑专业人士、技术人员及工人创造就业。根据现时为止已开展了维修工程的大厦的实际经验,每一幢目标楼宇可以创造约20个就业机会。

  我们会在年中向发展事务委员会再次汇报最新进展,届时我们亦会就向财务委员会申请增拨5亿元的计划,谘询委员意见。

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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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席,我的发言就此结束。我和我的同事十分乐意回答各位议员的提问。谢谢。



2010年3月26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9时2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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