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间电台对航空通讯频道造成有害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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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讯管理局局长(电讯局长)今日(三月二十三日)向民间电台送达通知,指示民间电台即时停止操作所有无线电器具,因有关器具已被发现对航空通讯频道造成有害干扰。
电讯管理局(电讯局)发言人表示:「电讯局在三月二十二日黄昏接获民航处的投诉,指其通讯频道受到声音广播讯号干扰。电讯局迅速展开调查,其后我们有理由相信,干扰源自设置於柴湾一幢工业大厦内的无牌无线电发射设备,该无线电发射设备由民间电台操作。由於干扰会对航空安全构成风险,电讯局长今日根据《电讯条例》第32J条向民间电台送达通知,指示民间电台即时停止操作造成有害干扰的无线电发射器。」
发言人续称:「根据《电讯条例》第32J条,任何人如在明知而又无合法辩解的情况下以下述方式使用任何器具,即使用的方式导致对任何其他合法的电讯服务或器具造成有害干扰,即属犯罪,可处罚款港币50,000元及监禁六个月。」
发言人警告:「电讯局会密切监察有关情况,若民间电台没有遵守有关通知,停止操作其无线电发射器,电讯局会按情况采取执法行动。」
完
2010年3月23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21时5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