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以下为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今日(三月二十二日)就香港与荷兰签订全面性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后,会见传媒的谈话内容(中文部分):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很高兴今日我们与荷兰签订了全面性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这是香港签订的第七份协定。
这协定的好处是可使在彼此地方营商的香港及荷兰投资者节省税款,避免双重征税,亦使准投资者清楚了解其税务责任。我们相信这项协定有助促进香港与荷兰两地的投资,及鼓励两地之间的人才交流。
值得一提的是,我们今天签署这项协定,象征香港在扩大全面性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网络,亦代表我们支持国际间税务透明化方面的工作已迈向新纪元。随有关法例在本月十二日生效,令香港可以在全面性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中采用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最新的资料交换准则,而香港及荷兰的协定是香港首个与经合组织成员国,以该组织的最新资料交换准则签定的全面性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我相信这协议开始后,象征我们会与更多的国家,就最新有关避免双重征税的资料交换准则,继续开始更多的签署工作。我们期望在不久的将来有更多国家与香港签署这类协议。这类协议有助香港的投资者和商人在税务方面得到避免双重征税的安排,有助香港成为一个地区总部的地位。
记者:未来会与哪些国家商讨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我们正与十多个国家商讨,这些国家的名单已刊登在税务局网页,我们正进行这方面的工作。
记者:局长,正与香港商讨的十多个国家,预期於何时可与香港签订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这些国家主要位於哪个区域?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我未能透露有关时间表。但大家都知道,在这三天,已经有三个不同地方(与我们签订协定),包括星期六与汶莱,今日与荷兰和明日与印尼,我们希望在不久将来会有更多国家或地区与我们签署协定。
记者:对香港的实质帮助方面,会否有具体数字显示香港会多了投资者....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这是很重要的。市民要明白,有了这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可让香港的投资者避免双重缴税,即就同一收入只须於一个地方缴税。此外,还有一些有关扣除的税项,例如withholding(预扣税),在我们签署的协定内,withholding的税率会较低。这有助投资者在海外投资时,一方面可减低他们的税务,另一方面亦可给他们税务的清晰性。同时,正如刚才所说,香港可藉此吸引其他地方的企业来香港设立总部,有助我们成为地区总部中心的地位。
记者:预计可吸引多少企业来香港(投资)?香港现时有多少与荷兰做生意的企业可受惠於这协议?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我相信有很多香港的企业会为这次签订协议感到高兴。我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的开始,我们预期这会提高香港的竞争力。
(请同时参阅谈话内容的英文部分。)
完
2010年3月22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22时37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