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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局长提交财务委员会特别会议文件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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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环境局局长邱腾华今日(三月二十二日)提交立法会财务委员会特别会议的文件全文:

主席:

  我很高兴出席今日财务委员会的特别会议,向各位简介2010-11年度财政预算中有关环境保护、自然护理、能源及可持续发展方面的开支。

  在2010-11财政年度,环境局及辖下部门在其政策范畴下获拨款约117亿元,较2009-10年度的修订预算净增加约34亿元,增幅为40.1%。

  在117亿元的拨款中,经营开支约占61亿元,较2009-10年度的修订预算净增加8亿元,增幅为15.9%。增加的拨款主要是用作成立「绿色运输试验基金」,处理因大型基建计划而产生的额外公众填料,营运、推广及管理新成立的香港地质公园,以及资助更换欧盟II期柴油商业车辆等。在职位数目方面,环境局和环境保护署(环保署)在2010-11年度将合共增加10个职位。

  至於非经营开支方面,2010-11年度的拨款约为56亿元,较2009-10年度的修订预算净增加25亿元,增幅为81.1%。增加的拨款主要是用於部分基本工程计划所增加的现金流量需求和开展新工程项目,特别是净化海港计划第二期甲的工程项目以及污泥处理设施项目。

  以下我会概述环境局的政策范筹在来年的重点工作。

改善空气质素

  改善空气质素一直为特区政府的施政重点。在今年我们会推行多项新措施,进一步减少主要污染源的排放。

  在控制车辆排放上,除了持续推行各项减排措施之外,我们亦提出三项新建议,以期改善路边空气质素:

(一)建议向车主提供一笔过资助,以替换他们的欧盟II期柴油商业车辆为新的欧盟IV期车辆,估计涉及的总资助额约为5亿4千万元。至於现时资助欧盟前期和I期柴油商业车辆的车主更换新的欧盟IV期车辆的计划,即将於今年3月31日完结。为鼓励车主尽量利用此项资助更换其欧盟前期和I期柴油商业车辆,我们已作出特别安排,容许在计划期内订购新替换车辆的车主保留获资助的资格至明年3月31日。正如我们在3月10日的改善空气质素小组委员会会议上解释,单靠资助并不能提供足够诱因鼓励车主淘汰他们的老旧商业车辆,我希望议会能就应否和如何引入适当的抑制方案例如增加牌费进行讨论,加强推动车主淘汰老旧商业车辆。

(二)为进一步鼓励商界使用环保车辆,我们建议商业机构购买环保车辆可以在首年获得100%利得税扣除。

(三)为鼓励公共运输业界,尤其是巴士、小巴、的士和渡轮等公共运输业界,引入绿色创新的运输科技,政府建议成立一个3亿元的「绿色运输试验基金」,相信可有助业界推动低碳交通工具。

  此外,我们将於本立法年度向立法会提交《汽车引擎空转(定额罚款)条例草案》,立法规定司机停车后必须关掉引擎。我们期望立法会能够尽快通过这项法案,以助减少汽车空转引擎时造成的环境滋扰。

  在检讨香港的空气质素指标和制订长远的空气质素管理策略方面,我们已在去年11月底就建议的新空气质素指标和一篮子有助达致新指标的空气质素改善措施完成公众谘询工作。我们现正详细整理及审视所有收到的意见。

加强跨境环保合作

  要有效处理本港面对的环境污染问题,我们必须加麹与广东省的合作。为此,粤港两地政府会继续执行《珠江三角洲地区空气质素管理计划》的减排项目,务求於今年达致共同订定的减排目标; 并会协力推动「清洁生产伙伴计划」,帮助珠三角港资企业节能减排,从而改善区域空气质素。

  为了进一步改善区域空气质素,粤港双方在2009年8月的第十二次粤港合作联席会议上,签订了「?港环保合作协议」,同意共同研究珠三角地区2010年以后的减排安排,争取在今年完成。双方会在国家「十二.五」环保规划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区域实际需求,确定2010年后的减排方案。

固体废物管理

  在废物回收方面,从2005年开展的家居废物源头分类计划已渐见成效,目前,这项计划已覆盖约157万个住户,约占总人口的67%。家居废物回收率亦已由2004年的14%大幅提升至2009年的35%,而2009年的家居废物弃置量则较2005年累计减少了超过一成,成绩令人鼓舞。在工商楼宇方面,目前亦有五百多幢楼宇参加了废物源头分类计划。以整体都市固体废物计算,本港的回收率在2009年已达49%,与其他发达地区相比,例如:美国的33%、新加坡的43%、或瑞典的48%,我们的表现毫不逊色。环保署会继续推动并与社会各界紧密合作,推广及深化废物分类、回收和循环再造。

  在废物管理方面,回顾上一年的工作,我们已实施塑胶购物袋环保征费计划,目前所见,社会的反应相当正面。作为香港首个法定的生产者责任计划,能够得到社会不同阶层界别的支持,我们感到非常鼓舞。我们会继续与业界保持联络,确保运作持续顺畅,并正陆续收集不同资料数据,以便进行检讨。紧接塑胶购物袋环保征费计划,我们已手就下一个强制性生产者责任计划进行准备工作。我们已经推出谘询文件,就透过生产者责任计划处理废电器电子产品的可行方案,征询蒥民的意见。

  针对部分相对缺乏市场出路的回收物料,如受先前金融风暴影响较大的废塑胶及旧电器电子产品,政府正在环保园第二期设立两所资源再生中心;并透过环境及自然保育基金的资助,由两个公开选出的非牟利机构负责营运。废塑胶及旧电器电子产品再生中心将分别於2010年3月及2010年中开始投入运作。届时本港会有多一个稳定的废塑胶及旧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出路,以支持市民参与废物回收的热诚。

  在推行各项减废措施之余,无可避免地将仍有大量废物需要妥善处理,因此我们计划兴建综合废物管理设施,采用先进的焚化技术大幅缩减都市固体废物的体积。首阶段的设施每日会处理约3,000公吨废物,并正就初步拣选的两个兴建地点(屯门曾咀及石鼓洲)进行详细的工程和环评研究,预计会在今年完成有关研究并确定最终选址。

净化海港计划

  就净化海港计划第二期甲的工程,污水隧道及相关的前期工程,已在去年顺利展开。我们将於4月向财委会申请拨款79亿元推行余下的工程。这些工程预计将提供合共约3,500个职位。同时,立法会去年6月已拨款在屯门兴建的污泥处理设施,以处理净化海港计划所产生的大量污泥,项目现正进入招标阶段,设施可望於2013年开始运作。至於净化海港计划第二期乙方面,我们会展开检讨研究,以决定兴建生物污水处理厂的时间表。我们亦己於去年第四季展开修改昂船洲分区计划大纲图的程序,预留土地以供兴建生物污水处理厂。

应对气候变化及加强能源效益

  气候变化是当前重要的环境议题。政府一直十分关注气候变化所产生的影响,并通过使用更清洁的能源和燃料(如天然气)发电,提高整体社会(特别是建筑物的)的能源效益,节约用电等一系列措施,减少嵿室气体排放。政府於2008年展开了气候变化顾问研究,务求在客观科学的基础上,寻求新的策略及措施,应对气候变化。

  发电是香港最主要的温室气体排放源,占本港总排放量的62%,其次是运输,约占16%,其他排放源包括废物处理,工业工序及农业等。而在电力的最终用途中,建筑物则占全港总用电量达89%。提升建筑物的能源效益故此能有效减少用电及温室气体排放,缓减全球暖化问题。政府於2008年就建筑物进行碳审计推出指引,并同时开展「绿色香港·碳审计」活动,推动社会各界进行碳审计及减排活动。现时已有超过150 个机构成为「碳审计.绿色机构」。与此同时,政府於去年12月9日向立法会提交《建筑物能源效益条例草案》,旨在透过强制实施《建筑物能源效益守则》,订明本港建筑物的基本能源效益标准; 我希望议员可以支持政府这项工作。

推动使用电动车辆

  在本年的财政预算案中,推动使用电动车辆是其中一项重要措施。电动车辆不但有助改善环境,亦为电动车辆相关行业带来商机。除了之前已提及的3亿元「绿色运输试验基金」,及加快环保车辆的资本开支扣税的两项新措施外,政府会继续加强与电动车辆制造商的合作,例如试验电动车辆及邀请不同的汽车制造商将它们旗下的电动车辆引入香港。我们预期在2010-11年度将有约200辆电动车供应本港市场。我们亦会於政府车队中引入更多电动车辆。

  在建立电动车辆充电设施方面,我们预期到2010年年中,政府及两间电力公司会於全港共约60多个地点设立电动车辆充电站。我们亦会与社会上的伙伴紧密合作,以拓展电动车辆的充电网络;早前,环境局向物业管理业界及停车场营办商发出了一份有关於停车场设立电动车充电设施的小?子;机电工程署也就安装充电设施发出技术指引。我们会继续鼓励物业管理业界及停车场营办商在其停车场设立电动车辆充电设施,以应付电动车充电服务日渐增加的需求。

推动绿色采购

  行政长官在施政报告中进一步提出发展环保产业作为六项优势产业之一,并提出为进一步推动政府环保采购的措施。就此,政府会以身作则,带头推动环保采购,一方面可以实践环保理念,亦可以起示范作用,鼓励商界响应,带动环保产业在香港的发展。我们正继续为政府常用的物料及服务采购制订环保规格,而具环保规格的产品,将由现时的60多种,增加至100种。此外,我们亦希望会推广在工务工程中,在质素令人满意、供应和价格合理的情况下,要求承办商优先使用环保物料。

自然保育

  在自然保育方面,香港国家地质公园已於去年11月开幕,除继续推广地质教育和旅游外,我们正积极研究把香港国家地质公园申报成为世界级地质公园,以进一步推广地质保育工作。除此以外,当《基因改造生物(管制释出)条例草案》生效后,我们可更好地保护本地的生物多样性,以防止基因改造生物在环境的释出对生物多样性带来不利的影响。

总结

  主席,政府一直致力推动环境保护,近年在施政方针上亦积极建立一个低污染、低碳及可持续发展的城市。要进一步改善环境,不单只政府需在政策上要作引导,亦要在立法会的支持下落实相应的措施。我期望在新的财政年度,可以继续得到议会的支持。主席,接下来欢迎各位议员就这部分的开支预算作出提问,我和常任秘书长等同事都很乐意回答大家的问题。



2010年3月22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9时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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