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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回应传媒就个别人士有关年轻人吸毒的言论的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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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个别人士有关年轻人吸毒的言论,政府发言人回应传媒查询时表示,据传媒报道,该人士已就其言论作出即时澄清,强调他并非鼓励青少年尝试吸毒。

  政府发言人强调:「无论吸食海洛英类、抑或新兴危害精神毒品,均会对身体造成严重,甚至不可逆转的伤害。吸食毒品极易上瘾,绝不能掉以轻心。因此,反吸毒宣传的重点之一,就是要提醒年轻人一次也不要尝试吸毒。」

  发言人说:「根据香港法例,吸食毒品乃犯罪行为,最高可被判罚入狱七年及罚款一百万元。」

  发言人说:「毒品问题并非单一界别可以独力处理,必需动员整个社会参与抗毒。期望社会大众在各自岗位上,带出『不可一、不可再』的信息,为香港缔造无毒的健康环境。」



2010年3月22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5时5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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