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元朗两食店暂停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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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两间食肆因屡次违反《食物业规例》,被食物环境生署(食环署)署长暂时吊销牌照十四天,由今日(三月十九日)至四月一日须暂停营业。
其中一间食肆为「正记粥店」,位於元朗市地段338号金辉径好盛洋楼地下4号铺。店铺经营者因非法扩展营业范围,於二○○八年三月及四月被法庭定罪,共罚款八千元,而本署亦根据违例记分制记下该店铺持牌人三十分,店铺因此被停牌十四天。
食环署发言人说:「该店铺於前年四月,亦因相同违例事项而两次被法庭定罪,共罚款五千五百元,有关持牌人因而被记下三十分,并於去年五月被暂时吊销牌照七天。」
另外一间於同期被暂时吊销牌照的食肆为「三兴海鲜饭店」,位於元朗泰祥街10号盛发大厦地下。
发言人说:「上述店铺经营者因非法扩展营业范围,於去年四月两次被法庭定罪,共罚款六千元,而本署亦记下店铺持牌人三十分,店铺因此被停牌十四天。」
「该店铺於二○○八年七月及十二月,亦分别因食物室不洁及非法扩展营业范围而被法庭定罪,共罚款四千元,有关持牌人因而被记下十五分,并於去年三月被暂时吊销牌照七天。」
发言人提醒食物业处所持牌人必须遵守《食物业规例》,否则牌照可能被暂时吊销或取消。
完
2010年3月19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5时5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