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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八题:残疾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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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三月十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张国柱议员的提问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的书面答覆:

问题: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现时居住于每个区议会分区的残疾人士数目;若没有该等数据,原因为何;及

(二)政府现时根据什么准则评估各区残疾人士的服务需要?

答覆:

主席:

  就张国柱议员的提问,现答覆如下:

(一)根据于二○○七年由政府统计处进行的「有关残疾人士的统计调查」的结果,按居住地区划分残疾人士的数目如下:

居住地区(1)  所有残疾人士    智障人士(3)
       (智障人士除外(2)) (只供粗略参考)

香港岛     76,100       6,100
九龙东     91,700       6,300
九龙西     35,900       2,600
新界东     64,600       6,600
新界西     93,000       9,300

注:
(1)由于各区议会分区的样本数目有限,若按区议会分区作为统计残疾人士数目的划分方法,抽样误差会甚大。有鉴于此,为提供精确的残疾人士统计数字,政府统计处以香港岛、九龙东、九龙西、新界东及新界西五个较大的区域划分统计数字。

(2)由于智障对于一些受访者是十分敏感的课题,资料提供的准确性会有较大误差,统计调查因而对智障人士的数目可能有低估的情况。因此,有关智障人士的统计调查结果与其他残疾人士的统计调查结果分开处理。

(3)在二○○七年九月,约有31,000名人士在劳工及福利局辖下的《康复服务中央档案室》登记为智障人士。该31,000名智障人士的居住地区分布,乃根据在「有关残疾人士的统计调查」中所搜集得的结果作出估算。

(二)为了确保康复及支援服务切合残疾人士的需要,各有关的政策局/部门会因应所提供服务的性质、服务的需要、成本效益和服务质素等因素,厘定地区性/全港性的服务策略。

  例如,社会福利署会参考电脑化轮候系统所载的申请人数、轮候时间、地点选择,以及当区的现有康复服务供求情况等资料,作出分析,以规划各类康复服务名额、性质及设施的选址。

  特殊教育方面,在现行的教育政策下,教育局会根据专业人士的评估/建议和家长意愿,转介有严重或多重残疾的学童入读不同类别的特殊学校,以接受加强支援服务;其他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童则会通过现行的学位分配机制入读不同地区的普通学校。教育局会因应个别学校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人数和所需的支援程度等向它们提供额外资源、教师培训和专业支援,以协助学校照顾学生的需要。简而言之,教育局是按学生和学校的情况提供支援,而非按个别地区评估服务需要。

  医疗康复服务方面,医院管理局(医管局)制定了一套确保服务措施能互相协调和配合的「规划框架」。参考人口老化、流行病学转变(例如慢性疾病渐趋普遍)、临床及成本效益实证及人力需求等多项因素,制定一套全港性的服务发展方向。而医管局的医院联网在规划其服务时,亦会循地区服务需求以及各专科服务发展两个原则作考虑。具体而言,在地区上持续有需求的基本、专科、急症及住院医疗服务,所有联网均会提供。一些需求相对较低,而需要其他复杂配套设备的专科服务,则会主力由两个或以上的联网组成服务网络,以跨联网形式向市民大众(包括残疾人士)提供服务,例如脑外科及肿瘤科。至于需求量少而需配合尖端技术、设施和完整配套才能提供的专科服务,就会由指定的医院以专科中心的形式提供,例如器官移植中心,烧伤中心等。以上用以规划服务的准则合乎成本效益,亦有助于汇集医疗护理人员的经验及保证服务的质素。



2010年3月1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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