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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资讯科技总监办公室与香港互联网注册管理有限公司今日(三月十七日)签订新的指定安排协议和谅解备忘录,以期提升香港互联网域名的管理水平。
指定安排协议再次确认政府指定非牟利的香港互联网注册管理有限公司为管理及编配「·hk」域名的机构,并订明该公司的职责,包括在履行职责时须维护个别人士或机构在言论、出版、通讯和宗教信仰自由方面的权利,且须遵守相关的私隐法律。
谅解备忘录列出政府与注册管理公司双方同意遵守的原则,并说明公司的运作独立於政府,但须进行独立审计和推出措施确保其表现符合要求,并以公开和具透明度的方式运作。
政府於二零零七年就香港互联网域名管理进行了检讨。检讨除达致以上两份文件的签订外,亦为注册管理公司的制度带来改变,包括简化会员界别的划分,精简董事局架构以更专注於公司管治,以及成立新的谘询委员会,让持份者可向董事局提供意见和提高公司运作的透明度。
政府资讯科技总监办公室发言人说:「签订指定安排协议和谅解备忘录是落实『·hk』域名管理新制度架构的最后一环。新架构提升了公司的管治和透明度,有助更有效运用互联网域名,为互联网社群和香港整体带来效益。」
新指定安排协议和谅解备忘录於今日生效,取代政府与注册管理公司於二零零二年签订的文件,并会於有需要时作出检讨。文件可於以下网页阅览:
指定安排协议
www.ogcio.gov.hk/eng/infra/download/HKIRC_DA2010.pdf(英文本)
www.ogcio.gov.hk/eng/infra/download/HKIRC_DA2010c.pdf(中文译本)
谅解备忘录
www.ogcio.gov.hk/eng/infra/download/HKIRC_MOU2010.pdf(英文本)
www.ogcio.gov.hk/eng/infra/download/HKIRC_MOU2010c.pdf(中文译本)。
完
2010年3月1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