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跨部门反非法劳工行动拘十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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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事务处联同警务处及劳工处昨日(三月十日)於新界南区展开联合行动,打击非法劳工,共拘捕了十三人。
联合行动於昨日上午六时至下午九时三十分进行,执法人员共拘捕了八名非法劳工及五名雇主。行动中,分别搜查33个地点,包括酒楼、回收场、货仓、工厂大厦、停车场起卸区等,共检查了52名人士的身份证明文件。
被捕的八名非法劳工为六男两女,其中四名男子持有担保书(俗称「行街纸」),一名男子则涉嫌曾管有一张怀疑伪造的香港身份证。
入境处发言人说:「《2009年入境(修订)条例》生效后,入境处会继续严厉执法打击非法劳工。非法入境者或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离境令规限的人接受有薪或无薪的雇佣工作,或开办或参与任何业务,均属违法。违例者经定罪后,最高可被判罚款五万元及监禁三年。」
发言人亦警告:「任何人士使用或管有伪造身份证乃属违法,违者可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港币十万元及监禁十年。」
发言人亦呼吁雇主切勿聘用非法劳工,并强调任何人士如雇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亦属违法。违例者经定罪后,最高可被判罚款三十五万元及监禁三年。为了遏止雇用非法劳工,高等法院曾於二○○四年颁布判刑指引,指出雇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属严重罪行,而聘用非法劳工的雇主须被判即时入狱。
完
2010年3月11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4时3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