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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今日(三月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刘慧卿议员的提问和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悉,多个政府部门分别会就其政策和工作范畴进行相关统计,但没有一套标准的统计机制和指标。此外,政府统计处(统计处)每年出版的「香港的女性及男性 - 主要统计数字」虽就不同情况列出多项男女统计数字,但有不少人士指出,该统计所包括的范畴并不全面,而有政府部门更曾以性别并非执行相关政策的考虑去解释没有按性别搜集数据的原因。就此,行政机关可否告知本会:
(一)统计处有否采用性别观点主流化的检视清单以评估现时统计的概念和方法;若有,评估的结果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会否制订标准的统计机制和指标,将不同政府部门搜集的数据整合和分析;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三)会否规定各政府部门在搜集资料和数据时,必须包括两性的资料,以期更准确了解两性所面对的情况;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四)会否要求受资助非政府机构和鼓励私人机构在进行统计时,考虑从性别角度分析所搜集的资料;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五)会否定期与民间团体、妇女团体及学术界合作和进行谘询,就如何改善现时政府采用的统计机制及数据运用收集意见;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一)政府统计处(统计处)在进行各种统计工作时均有采纳性别观点主流化概念。例如,统计处在筹划和推行「二○○六年中期人口统计」时,便在多方面的工作引用由劳工及利局积极推动的性别观点主流化检视清单,当中包括设计问卷和数据处理等。所编制的两性统计,包括每年出版的《香港的女性及男性 - 主要统计数字》,罗列了各项按性别划分的主要统计数字,令数据使用者更准确掌握香港两性的情况。
(二)统计处编制及发布统计数据时,会尽量采用由国际组识颁布及广受接纳的统计定义、概念和方法,以及分类制度。有关国际组织并没有就政府编制及发布不同数据方面提出单一的机制和指标。个别政府部门在因应其政策和工作范畴的需要来搜集适用的数据和进行分析时,会参考其他先进国家相关的统计机制和指标,以及引用由劳工及福利局发出有关性别观点主流化的检视清单。统计处会按需要为各政府部门提供有关统计方面的专业意见,以协助它们搜集和分析有关数据。
(三)政府当局积极鼓励各政策局及部门在制订法例、政策和计划时,考虑两性的观点和需要。为此,劳工及福利局鼓励政策局及部门在分析现况时,有系统地收集和分析关於两性的统计资料,以准确了解两性的情况。统计处出版的《香港的女性及男性 - 主要统计数字》,罗列了各项按性别划分的主要统计数字,为各决策局和部门提供了客观的数据和重要的参考。各政策局和部门可按需要,参考由统计处搜集的两性统计数字,以便进行政策分析或研究。
(四)劳工及利局向来鼓励非政府机构多考虑两性的观点和需要。这些机构,包括各受资助非政府机构和私人机构会按照它们的工作范畴和需要进行不同的统计,统计处并不会硬性规定它们从特定的角度(包括性别角度)分析有关的资料。
另外,社会福利署(社署)对非政府福利机构的监察,主要透过其《服务表现监察制度》,确保资助服务符合《津贴及服务协议》的规定和《服务质素标准》的要求。接受资助的服务营办者须就其服务单位的表现定期向社署提交双方同意的数据。政府当局会鼓励非政府福利机构收集与性别有关的数据,以协助其检视服务。
政府当局欢迎私人机构进行与性别相关的统计,关注两性的不同需要,并藉此提升有关人员及公众的性别意识。
(五)统计处在进行不同的统计调查时,会留意数据使用者的需求及意见,并与有关的团体进行谘询工作。例如统计处每年编制《香港的女性及男性 - 主要统计数字》报告书的过程中,也会与妇女事务委员保持联系,谘询有关妇女团体的意见,尽量把有关的建议纳入报告书内。
完
2010年3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39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