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立法会七题:扩阔税基
**********

  以下为今日(三月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叶刘淑仪议员的提问和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有评论指出,作为全球最自由的经济实体,本港历来税基狭窄。由于政府收入的主要部分来自受经济周期及外围波动影响的卖地收益、印花税及外汇基金投资回报等,以致经常出现「大上大落」的情况,而薪俸税及利得税税率在世界上亦处于较低水平。这种税制不能确保长远而稳定的税收,因此十分不利于政府提供/增加必要的社会服务(例如医疗服务、退休保障及专上教育等)。评论又指出,长远而言,政府必须扩阔税基、增加经常收入,以回应市民的诉求。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鉴于过去三年,本港平均每年有七百多万人次前往澳门,而现时澳门政府向每位旅游人士征收二十港元的离境费,政府会否考虑增加现时的十一港元乘客上船费(俗称「人头税」);若会,详情是什么;若否,原因是什么;

(二) 鉴于有评论指出,由于粤港两地经济整合越趋密切,于二○○九年循陆路离港到内地的人次高达八千四百万,加上各项跨境大型基建设施将陆续投入服务,循陆路离境的人次将来必然会继续上升,政府会否再次考虑象征式征收陆路离境税/边境建设税(例如五港元);若会,详情是什么,以及会否考虑安排离境人士于陆路边境管制站办理离境手续时透过八达通终端机缴交该税款;若不会考虑征收该税项,原因是什么;及

(三) 政府有否其他可行方案扩阔税基?

答覆:

主席:

(一) 现时海事处按乘客人数向境外线渡轮营办商征收的上船费并非税项,而是一项用以收回政府提供码头设施及相关服务成本的费用,在二○○九至一○年度估计收入约一亿二千五百万元。基于香港与澳门之间的经济合作关系,我们必须审慎考虑是否适宜向赴澳旅客额外征收离境税。从开源的角度而言,如果有关税款定在市民大众可以负担的水平,将难以为政府提供可观的收入。

(二) 政府在二○○三年曾就开征边境建设税向立法会提交《边境建设税条例草案》,但当时立法会及社会上有颇多的意见认为有关建议会加重经常穿梭内地与香港两地人士的负担,影响香港与内地日益密切的联系及当时正在复苏的经济,因此反对政府征收有关税项。有鉴于此,政府最后决定不再推进有关条例草案的工作。基于同样的考虑,我们认为现时不适宜重提有关建议。

(三) 我们会继续研究不同的扩阔税基方案。



2010年3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3时00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