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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份发出三份住宅单位预售楼花同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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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政总署今日(三月四日)公布,该署於二月份发出三份住宅单位预售楼花同意书。
  
  该三份预售楼花同意书涉及不同地区共139个住宅单位,其中一个位於大埔及一个位於青龙头的项目共涉及83个单位,预计於今年落成。此外,一个位於东涌的项目涉及56个单位,预计於二○一一年落成。
  
  截至二月底,有待核准的住宅单位预售楼花同意书申请共有13份,而有待核准的商业单位预售楼花同意书申请则有一份。
  
  该13份有待核准的住宅单位预售楼花同意书申请共涉及6,422个单位,其中五宗申请共涉及1,226个单位,预计於今年落成;另外六宗申请共涉及5,082个单位,预计於二○一一年落成。其余两个项目共涉及114个单位,预计落成日期有待发展商更新。

  此外,该署正处理一宗住宅单位转让同意书的申请,涉及1,688个单位。

  市民如欲索取过去六个月已批出的住宅单位预售楼花同意书,及截至二月底有待核准的申请的最新资料,可致电地政总署法律谘询及田土转易处热线(2147 5475),或浏览地政总署网页(www.landsd.gov.hk)。
  
  有意购买楼花的人士,在决定缴付订金前,应先透过广告、发展商发出的售楼书或楼价表等,了解清楚该发展项目的详细资料和买卖程序。大厦公契的重点,包括公用地方的定义、委托管理公司的条款、计算管理费的基础、管理费按金和其他相关资料,以及政府批地文件中的特别条件,亦会载於售楼书(通常印有中文版本)内,有意购买楼花的人士亦应详细阅读。
  
  此外,他们亦应留意,发展商可能会预留单位直接与买家作私人配售,而在同意书制度下,发展商无需制订有关单位的价目表。



2010年3月4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7时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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