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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八题:私人建筑工程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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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三月三日)立法会会议上何钟泰议员的提问和发展局局长林郑月娥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本年1月29日,马头围道45号J一幢55年楼龄的6层高唐楼,在地铺进行装修期间突然倒塌。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屋宇署最近一次检验上述楼宇的日期、接受检验的楼宇部分,检验的结果、检验后没有将该楼宇定为危楼的原因为何,以及负责该次检验行动的专业结构工程师有否在场参与检查;及

(二)政府会否针对上述事件进一步加强监管私人楼宇装修的程序,以防止类似的悲剧发生;如会,详情为何?

答覆:

主席:

有关导致马头围道45J号楼宇倒塌的原因,屋宇署正循三方面作出调查。第一方面是审阅有关楼宇的维修、加建及改建的纪录;第二是检查现场证据及抽取样本化验;第三是向目击人士索取资料。屋宇署希望在未来数周内完成调查工作。

  就问题的各部分,现回覆如下:

(一)屋宇署在2009年11月16日接获一宗关於肇事楼宇的外墙有混凝土剥落的报告,并按既定的安排,委派负责相关区域的屋宇测量师分别於2009年11月18日及12月30日两度到上址调查,主要视察该楼宇外墙及公用地方。在11月18日进行的视察中,屋宇署的人员亦有进入该楼宇的地铺视察。在两次的视察中,一如接获的报告所述,楼宇的外墙有混凝土剥落的情况,但楼宇没有即时危险或违例建筑工程正在进行中。

  屋宇署遂於本年1月13日向该楼宇业主发出修葺令,饬令修复楼宇外墙有混凝土剥落的部分,并规定业主须於本年7月前完成工程。

(二) 根据《建筑物条例》(第123章),除不涉及楼宇结构的豁免建筑工程外,所有私人建筑工程,均须事先获得建筑事务监督的批准及同意,并须委任认可人士、注册结构工程师及/或注册岩土工程师设计、统筹和监督工程,以及委任注册承建商进行工程。违反有关规定的人士,可能会受到纪律处分(就注册专业人士/承建商而言)及/或被检控。

  如答案的首部所说,导致马头围道45J号楼宇倒塌的原因尚在调查中,因此在现阶段不能确定是否与承建商或装修工人在进行装修期间损毁楼宇结构有关。



2010年3月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5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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