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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九题:休闲垂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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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三月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甘乃威议员的提问和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周一岳的书面答覆:

问题:

  近年,不少市民于维港两岸垂钓。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现时有没有法例规管维港两岸的垂钓活动;若有,详情为何;

(二) 是否知悉过去三年,于维港两岸海滨垂钓的人数;

(三) 是否知悉,现时市民于维港两岸海滨垂钓的渔获是否适合食用,以及有否评估于约二○一四年「净化海港计划」第二期甲完成后,市民在该等海滨垂钓的渔获是否适合食用;及

(四) 鉴于未来数年维港两岸将会有多条海滨长廊启用,政府有否考虑开放该等长廊供市民进行垂钓活动?

答覆:

主席 :

(一)现时,本港大部分地方均可进行闲钓活动。管制范围只限于特别的生态水域,包括海岸保护区、海岸公园、鱼类养殖区和水塘等,规管目的是确保渔业资源和生态得到保护。 由于在维港两岸闲钓对该处渔业资源构成的压力不大,一般亦不会破坏海床,故当局不拟规管维港两岸休闲垂钓。

(二)当局并没有统计在最近三年于维港两岸海滨垂钓的人数。

(三)食物安全中心的食物监察计划,是从市面不同的销售层面抽取食物样本作检验(包括捕捞海产品),并没有维港两岸海滨垂钓的渔获数据。

  环境保护署指出,自净化海港计划第一期设施于二○○一年启用后,维港的水质已有改善。该署预期净化海港计划第二期甲启用后,将可在第一期启用后水质的基础上,令维港一带水域的溶解氧整体含量进一步增加5%,以及令无机氮、氨、磷及大肠杆菌等主要污染物的整体含量进一步分别减少约5%、10%、8%及90%,进一步改善维港的水质。然而,维港两岸人口稠密,接近岸边的水质仍可能继续不时受地面径流及其他源自市区的污染所影响。从食物安全角度,政府不鼓励市民在维港两岸钓鱼作食用用途。

(四)未来数年维港两岸将会有多条海滨长廊启用,政府会考虑开放这些海滨长廊供市民进行垂钓。



2010年3月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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