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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建议取消入境旅客可携带免税烟草产品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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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司司长曾俊华今日(二月二十四日)于新公布的财政预算案中,建议取消入境旅客可携带免税烟草产品的优惠,以进一步保障公众健康。

  政府发言人在阐述上述有关建议安排时表示,为方便执法,小量作自用的烟草产品将不受此限。
  
  他说:「入境旅客携带小量作自用的烟草产品上限为香烟19支、或雪茄一支或25克(由于市场上雪茄有不同的零售包装,若入境人士携带多于一支雪茄,上限将为25克)、或其他制成烟草产品25克,而入境人士只可携带其中一种烟草产品。携带超过此上限烟草产品的入境旅客必须作出申报并缴交相应税款。」

  「这上限将适用于所有入境旅客,而现时持有香港身份证的旅客,须离港24小时才可享有烟草产品免税优惠的限制,亦将一并取消,以免有经常往来中港两地的旅客,因携带小量自用烟草产品进境未有申报而误堕法网。」

  上述安排须经立法程序落实,预计最快可于今年第三季实施。

  发言人补充说:「我们会在新安排实施前作广泛宣传,包括透过各传播媒体宣传及于出入境管制站张贴告示、通知旅游业界及海外国家等,确保市民和入境旅客有充足的准备。」



2010年2月2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9时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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