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立法会十五题:菜园村村民的赔偿及安置安排
********************

  以下是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郑汝桦今日(二月二十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冯检基议员的提问所作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悉,有关注团体指出,虽然广深港高速铁路香港段项目(高铁项目)的拨款申请已在争议声中获本会财务委员会通过,然而,仍有受高铁工程项目收回土地和清拆影响的石岗菜园村村民对当局提出的收地及清拆赔偿、安置和复耕等的安排表达不满,更有村民坚持「不迁不拆」。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当局与受高铁工程影响的菜园村村民商讨上述赔偿及安置等安排的最新进展为何;现时已正式向政府登记接受赔偿方案的住户数目,以及该数目占菜园村总住户数目的百分比;及

(二)有否估计在登记日期於本年二月底届满后,仍拒绝接受赔偿方案的住户数目;现时当局对於他们拒绝接受赔偿方案有何对策,会否提供更具弹性的安置和复耕等安排以满足村民的诉求;以及政府有否制订措施,以避免在收地时出现任何冲突情况,并防止村民受到任何伤害?
 
答覆:

主席:

  为了确保广深港高速铁路香港段(以下简称高铁香港段)乘客的安全和应付铁路运作的需要,我们须要收回石岗菜园村一带的土地设置紧急救援站及列车停放处。香港铁路有限公司在设计高铁香港段於新界区内的走线方案时,已就此详细研究不同的选址,确定现时的选址所影响的居民人数最少,而救援和疏散的成效最为理想。

  当局为受影响的住户提供了一个特设的特惠安置方案,以助照顾菜园村住户的特别安置需要。在这方案下,受高铁香港段项目清拆影响的合资格住户可选择下述其中一个特别援助选项-

(i)特惠现金津贴六十万元;或

(ii)特惠现金津贴五十万元,同时有机会认购剩余居者有其屋计划单位,而无须接受全面经济状况审查。

  为了令这个特设的特惠安置方案更具弹性,协助真正有需要但未能完全符合有关资格的村民,以解决他们特别的安置需要,运输及房屋局局长获授酌情权,决定某些住户是否可如合资格住户般获取特别援助,及是否或应如何削减这些个别住户的特惠现金津贴款额。

  特设特惠安置方案再加上现行政策下的补偿及安置安排,可为受影响村民提供适当及具弹性的援助。如村民符合相关的资格,可以选择农业复耕并在农地附近建屋自住、豁免全面经济状况审查购买居屋、租用或购买乡郊的低密度私人房屋,或选择优先入住租住公屋等。

  就议员问题的两个部分,我现在答覆如下:

(一)截至二月二十日,超过一百四十个居於菜园村的住户已向地政总署登记,占菜园村住户的大部分。当局已完成处理约三十户的申请,农历年前已有两户领取特惠现金津贴。其他获批特惠现金津贴的村民可随时与地政总署联络,安排领取特惠现金津贴。当局正处理其余的申请,并会陆续通知村民其申请结果。

(二)申领特惠安置方案下特别援助的登记将在二月底结束,所有受影响的村民均须向当局登记,以便我们从速处理他们的申请和核实申领特别援助的资格。

  我们在菜园村举办了多次居民大会,向村民解释方案的细节,又多次主动探访村民,亲身实地向他们讲解具体的情况,了解他们的需要和为他们登记。我们在菜园村亦设立了一站式谘询中心,进一步方便村民登记。我们知道乡议局和相关的村代表也保持密切联系,尤其商讨如何协助村民觅地复耕。此外,我们共出版了六期居民通讯,向村民解释特惠安置方案的内容、列举了一些常见的问与答和获发特惠现金津贴的案例(请参阅附件的第九期《菜园村居民通讯》)。

  为协助安置受影响的村民,我们为他们提供了上述的特惠安置方案,再加上现行政策下现有的补偿及安置安排,已为村民提供了不同的选择。
 
  在程序方面,我们亦希望为受影响的村民提供最大弹性的安排。例如,在一般情况下,申请农业用途迁置时,申请人除了需要核实农民的身份,亦需要同时提交可行的务农计划,包括替代农地的位置等资料。当局明白村民未必能够在短时间内觅得替代农地继续耕作,让有关部门审核其务农计划是否可行,因此申请过程将分为两部分,申请人可初步核实其农民的身份后,再觅私人农地并提交务农计划供当局审批。

  此外,我们明白有村民需要现金以支付替代居所的订金。有见及此,获批特惠现金津贴的村民,可随时与地政总署联络,安排尽早领取特惠现金津贴,方便村民在找到合适的替代居所后,可以即时签订买卖协议。我们亦明白村民需要时间完成另置新居的手续和装修等,因此容许领取特惠现金津贴的村民与当局协定一个利便的迁出日期。一般而言,村民越早登记,我们越早可以完成审批,村民也将有较多时间办理迁居事宜。
 
  我们会继续与菜园村村民保持密切的沟通,聆听他们的需要,并在特惠安置方案和现行政策的框架下,尽力协助他们解决搬迁时所遇到的困难。



2010年2月2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23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