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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六题:高铁项目拨款申请调配的政府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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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郑汝桦今日(二月二十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李国麟议员的提问所作的书面答覆:

问题:

  二○一○年一月八、十五及十六日,本会财务委员会就审议广深港高速铁路香港段项目(高铁项目)的拨款建议举行会议。政府可否告知本会,在上述三日会议中:

(一)当局就处理高铁项目所投入的资源总额,以及涉及的人员数目、其职级及工作时数为何(以表列出);及

(二)警方就维持秩序所投放的警力,包括涉及的人员数目、其职级及工作时数(以表列出)?

答覆:

主席:

(一)立法会财务委员会于二○一○年一月八、十五及十六日召开会议,讨论广深港高速铁路香港段的拨款申请。为回应议员不同范畴的提问,我们邀请了相关部门/机构的代表出席会议。出席上述三天会议的人员数目、职级及工作时数的资料请见附表。

(二)警方在利便参与公众集会人士表达意见的同时,也有责任确保公共秩序,并须取得平衡,兼顾其他市民使用公众地方或道路的权利及安全。在处理任何公众活动时,警方会根据全方位的风险评估及考虑,灵活调配人手和采取适当的人群管制措施,以确保该公众活动能安全及有秩序地进行。

  警方在二○一○年一月八、十五及十六日立法会财务委员会会议举行期间,派出所需人员在立法会大楼和附近公众集会地方执行任务,确保会议顺利进行,以及维持公共秩序,保障议员及各与会人士、立法会大楼外的集会人士和其他市民的安全。警方在该三天是按现场情况的实际需要灵活调配人手,最高峰时曾调派的警员数目分别约为四百人、五百人和一千二百人。现场指挥官为警司级人员,警方没有就各时段详细备存执勤人员的职级和工作时数等细项分类数字。



2010年2月2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5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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