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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男子违例经营会社被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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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名男子今日(二月二十四日)分别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裁定触犯《会社(房产安全)条例》,被判罚款三千元及四千元。

  案情透露,民政事务总署辖下牌照事务处(牌照处)去年七月,巡查一间位於油麻地弥敦道持有会址合格证明书以经营的会所。牌照处人员乔装成顾客,在该会所内惠顾饮品,但职员并没有核实牌照处人员的会员身份,或邀请其成为会员。会所职员亦未能在牌照处人员的要求下,出示最新的会员名册纪录。此外,调查人员亦发现会社内之布局与牌照核准图则不符。上述情况违犯了合格证明书内第三、十九及二十项条件。

  而在去年八月进行的另一次调查中,牌照处人员巡查一间位於油麻地登打士街持有会址合格证明书以经营的会所。牌照处人员乔装成顾客,在该会所内惠顾食物及饮品,但职员并没有核实牌照处人员的会员身份,或邀请其成为会员。此外,调查人员亦发现会社内之布局与牌照核准图则不符,及会社内通往后楼梯的走火通道被阻塞。上述情况违犯了合格证明书内第三、九及十九项条件。

  身为上述两间会社合格证明书持有人的两名男子,均被控违反《会社(房产安全)条例》第21(2)条。

  民政事务总署发言人表示,政府会继续加强执法行动,致力打击违规经营的会社。



2010年2月2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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