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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五题:教师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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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二月二十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张文光议员的提问和教育局局长孙明扬的书面答覆:

问题:

  近日本人接获超额教师的投诉,指他们即使是曾受师资培训及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检定教员”,但在近年适龄学生人数不断减少,中小学均出现缩班的情况下,他们找寻教职时遇到很大困难;但教育局却同时批准未经师资培训的大学毕业生,在学校担任“准用教员”。他们认为当局在缩班时期,让曾受训的教师失业及让未受训的教师获得教职的安排是浪费用於师资培训的资源。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2007-2008至2009-2010学年,每学年教育局分别共接获中小学多少宗聘用“准用教员”的教师注册申请、申请的理由为何,以及当中获批的申请数目和理由为何;

(二) 当局会否通告学校,在新学年聘请教师时,必须优先聘用“检定教员”,以确保教师专业能稳定地发展;及

(三) 当局会否检讨现时的政策,以确保在缩班的严峻时期,除因个别极为特殊的原因外,当局不会批准学校聘用“准用教员”,以免浪费用於师资培训的资源?

答覆:

主席:

(一) 在2007/08至2009/10学年,资助中小学申请雇用准用教员以填补常额教席空缺及其后获批的数目见附件。

  在申请时,学校须确认申请是基於没有合适的检定教员可供学校雇用。基於学校运作的需要,若受雇人士符合《教育条例》及《教育规例》的相关要求,包括持有所需的学历,亦没有纪录显示有关人士不适宜担任教师工作,本局会发出准用教员许可证。

(二)及(三) 就问题中所提及的教师聘任事宜,我们一直明确要求学校应尽量聘用具备师资培训资历的人士任教,以确保教育质素,并要求学校在雇用教师时,按公平、公开、公正原则进行招聘。有关聘用教师的指引已列明於《资助则例》及《学校行政手册》。

  在实际进行教师招聘时,由於各个空缺的情况及要求不同,学校除考虑申请人的学历和曾否接受师资培训外,亦会考虑职位所需的最新科目知识及技能,申请人的质素和整体表现、工作经验,以及能否胜任教授有关科目等,从而甄选合适人士。少数学校或会因个别原因(例如科目错配、学校偏远而合适应征者不多,以及申请人的面试及过往工作表现未如理想等),未能雇用合适的已受训教师,而需申请雇用准用教员。

  为保障教育质素,我们不断积极鼓励未受训的在职教师尽快接受师资培训。在制度上亦有相关安排,例如完成合适师训的教师可按认可资历递加增薪;相反,未受训教师的薪金不能通过其职级的薪金关限及不能晋升。事实上,绝大部分的中小学教师均已具备专业资历,而未受训的教师一般都会尽快接受师资培训。

  至於学生人口下降对业界的影响,本局一直十分关注,并已推出多项措施,以协助学校发展及稳定教师队伍。我们亦会因应实际情况发展,不时检讨有关措施。

  鉴於近年学校聘用准用教师人数持续下降,以及过往个别学校所遇到的招聘困难及实际运作需要,在现阶段我们不宜强行禁止学校聘用未受训的教师。然而,我们会加强提醒学校应尽量聘用具备师资培训资历的人士任教,包括透过网版《学校行政手册》的聘用教师指引去仔细列明学校应优先聘用已受训教师,并在日后的相关通告内再强调这项讯息。



2010年2月2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4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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