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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经济活动按年统计调查现正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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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统计处今日(二月二十三日)宣布「二零零九年经济活动按年统计调查」已开始进行。这项统计调查旨在搜集各行业最新的统计资料,以评估它们对本地生产总值的贡献,及研究它们的成本结构、营运特色和生产水平。统计调查结果为政府及私营机构,在作出决策及制定政策方面提供有用的资料。
   
  这项统计调查是根据《普查及统计条例》(香港法例第316章)第三部进行,并已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宪报於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六日所刊登的二零零九年第218号法律公告上宣布作为一项强制性统计调查。条例规定,所有获选为该统计调查对象的机构单位必须尽其所知所信,亲自或授权他人填报问卷,而政府统计处必须对所有搜集得来可分辨个别机构单位的资料严加保密,日后只发表整体性的资料,而不会显示个别机构单位的资料。
   
  政府统计处现正个别发信通知获选参与这项统计调查的机构单位,并附上有关的统计调查问卷。
   
  政府统计处处长冯兴宏呼吁所有获选参与这项统计调查的机构单位的管理人员,尽快填妥及交回问卷,并在统计调查期间与政府统计处人员合作,以履行法律及社会责任。
   
  他并指出,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收支数据,不一定要根据经审核的帐目填报。政府统计处接受初步帐目内的数据或受访机构单位在交回问卷时尽可能掌握的估计数字。
   
  为方便获选参与统计调查的机构单位提供资料,政府统计处亦已制备问卷的电子版本,可供索取使用。
   
  获选参与这项统计调查的机构单位共约21 000间。
   
  这项统计调查搜集的资料包括拥有权的类别、投资来源、楼宇面积、就业人数、雇员薪酬(包括工资、薪金及其他雇员福利)、营运开支、业务收益、固定资产投资及这些机构单位在经营业务方面的其他有关资料。
   
  获选参与这项统计调查的机构单位必须将填妥的问卷在二零一零年五月底或之前交回政府统计处。如有需要,政府统计处的统计员可能会致电或造访个别机构单位,以协助填写问卷。该统计员携有政府雇员/统计员身份证和进行这项统计调查的证明书,以供查阅。
   
  有关这项统计调查的查询,可联络政府统计处经济统计调查组(一)(电话:2126 7256,传真:2827 0551,电邮:econq1@censtatd.gov.hk),或经济统计调查组(二)(电话:2882 4331,传真:2805 6105,电邮:econq2@censtatd.gov.hk)。
   
  这项统计调查的结果,将在二零一零年年底发布。  



2010年2月23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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