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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复耕政策容许务农居民聚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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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发言人今日(二月二十二日)表示乐意与菜园村村民商讨如何透过现行农业复耕政策方式,安置受高铁影响而有意复耕的村民。

  发言人说:「现行农业复耕政策容许有兴趣继续务农的村民以整体复耕形式聚居。事实上,部分已获批特惠津贴及核实农民身份的菜园村村民也正在计划透过以集体复耕形式继续聚居在一起,一同耕作。政府正积极跟进这些个案,在现行政策和特惠安置方案所容许的范围内尽量提供协助。我们也会一视同仁,尽力协助受影响的其他村民。」
  
  农业复耕政策旨在协助受清拆影响的务农人士,在农地附近建屋自住。符合资格的人士可以获发短期豁免,让他们可以在农地上兴建住用房屋。

  拥有农地又符合资格的村民,除了可以在特设的特惠方案下获得特惠现金津贴外,另可获农地特惠补偿。当局也开始点算农作物及农场设施,以便尽早发放有关补偿,让受影响的村民有更多资源处理搬迁的事宜。

  此外,任何以农耕为生的农民或有志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士,均可向渔农自然护理署申请农业辅助贷款基金的贷款。

  在程序方面,政府已为受影响的村民提供最大弹性的安排。例如,在一般情况下,申请农业复耕时,申请人除了需要核实农民的身份,亦需要同时提交可行的务农计划,包括替代农地的位置等资料。当局明白村民未必能够在短时间内觅得替代农地继续耕作,让有关部门审核其务农计划是否可行,因此申请过程将分为两部分,申请人可初步核实其农民的身份后,再觅私人农地并提交务农计划供当局审批。

  政府亦明白有村民需要现金以支付替代农地或居所的订金,因此会安排获批特惠现金津贴的村民随时领取特惠现金津贴,方便村民签订买卖或租赁协议。

  发言人重申:「打算申领特别援助的受影响村民,必须在二月二十八日或以前向地政总署登记,以便政府核实其资格。如果村民有意复耕,我们建议他们同时提出复耕申请。」

  发言人亦表示,政府多次造访村民,向他们解释在特惠安置方案及现行政策下的不同安置及补偿选择,更在菜园村设立一站式谘询中心,方便村民查询及登记。政府亦向村民派发居民通讯,向他们解释特惠安置方案的内容、列举了一些常见的问与答和获发特惠现金津贴的案例(见附件)。

  截至二月二十日,超过一百四十个居於菜园村的住户已向地政总署登记,占菜园村住户的大部分。当局已完成处理约三十户的申请,农历年前已有两户领取特惠现金津贴。其他获批特惠现金津贴的村民可随时与地政总署联络,安排领取特惠现金津贴。当局正处理其余的申请,并会陆续通知村民其申请结果。



2010年2月22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9时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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