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政府公布发展数码声音广播及流动电视服务的落实计划(附短片)
*****************************

  政府今日(二月十一日)公布发展数码声音广播服务,以及流动电视服务的落实计划和时间表。

  就推出数码声音广播的服务,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刘吴惠兰今日在记者会上表示:「广播业发展一日千里,当中最瞩目的就是数码技术的广泛应用。我们在二零零七年年底开展了数码地面电视,现时收看数码地面电视的家庭已经有超过46%,覆盖率更达到85%人口。」

  「成功推出数码地面电视后,我们下一步计划就是推出数码声音广播,让有意提供数码声音广播服务的营办者提出申请。」

  按市场为主导的一贯原则,政府会先发放频带III(219.584至221.120兆赫)内一条1.5兆赫可作数码传输的频道,作为数码声音广播服务之用。这条数码频道如采用目前通行的Eureka 147数码声音广播技术,可容纳七条音质媲美镭射唱片、覆盖范围遍及全港的声音频道。如采用更先进的DAB+数码声音广播技术,一条频带III的频道可提供多至十三条音质媲美镭射唱片的声音频道。

  数码声音广播服务无须按「指定节目要求」的规定提供不少於规定时数的特定主题节目,例如艺术文化,或为青少年及长者等特定听众而设的节目;但营办机构须播放政府宣传声带及广播事务管理局(广管局)的宣传资料。

  有兴趣使用即将发放的频带III频道营办数码声音广播服务的机构(包括现有声音广播持牌机构及新牌照申请机构),可按《根据电讯条例(第106章)第IIIA部在香港设置与维持广播服务的牌照申请指南》,於本年四月三十日前向广管局提交申请。指南和有关牌照申请的详情已上载广管局网页:http://www.hkba.hk/。广管局会按照电讯条例和既定程序处理所有收到的申请,经审核后,呈交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考虑是否批准牌照申请。

  刘吴惠兰补充:「配合政府推动数码声音广播服务的政策,香港电台亦会提出提供数码声音广播服务的建议,政府会一并考虑。」

  由於可用频道有13条之多,可以容纳多过一个营办者,政府建议营办机构可以共用发射设备。视乎最终批准频道的数量,安装数码声音广播发射设备的费用会以频道数量摊分。现时七个山顶发射站只须加建数码声音广播的传输设备,便可以用作传输数码声音广播。与现行AM/FM电台广播的安排一样,港台会负责管理山顶发射站和协调数码声音广播传输设备共用的安排。

  刘吴惠兰说:「我们预计数码声音广播最早可在二○一○年年底/二○一一年年初或之前推出。」

  另一方面,政府因应市场的最新发展,更新广播类流动电视服务的发展框架。

  刘吴惠兰说:「早前我们曾计划同时发放两条频带III(Band III)频道及一条特高频频带(UHF) 频道作流动电视发展之用。鉴於市场最新的发展,我们现决定先发放一条特高频频带(UHF)数码频道,发展流动电视服务。」

  为有利流动电视服务的发展,政府会轻微调整容许流动电视以外的其他增值服务的传输容量上限,由先前的50%调低至25%。

  电讯管理局今日亦公布,流动电视频谱会将於今年第二季进行拍卖。



2010年2月11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7时47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