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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回应立法会政府帐目委员会有关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的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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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今日(二月三日)提交立法会省览的政府帐目委员会(帐委会)报告有关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公署)的部分,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发言人回应传媒查询时表示,会与公署研究及跟进帐委会的建议。

  发言人说:「公署是一个法定的独立机构,其保障个人资料私隐的工作是由公帑支付的,资源必须用得其所。」

  「我们得悉帐委会肯定公署在减少公署开支方面的努力,但亦知悉审计署署长报告书内关於公署在管治及行政上的不足之处,并对数项有关事宜表示关注。个人资料私隐专员亦已於今日较早时就此表示会接受帐委会的意见,并会积极跟进帐委会的建议及落实公署各项重要工作。」

  「自审计署署长发表报告书及帐委会在二○○九年十二月进行聆讯后,政制及内地事务局一直与公署合作,实行多项改善措施及跟进工作。」

  「帐委会报告指出公署没有充分重视在机构内建立有效及正规的企业管治架构及制度的重要性。在加强企业管治的事宜上,政制及内地事务局支持公署设立一个管治及符规小组,协助公署加强符规和管理的工作,并将有关措施制度化,以强化管治。我们会支持公署的跟进工作。」

  「与此同时,我们会继续监察公署的整体表现,包括审查公署的开支、财务及运作报告,以及定期与公署举行工作进度检讨会议,我们亦已安排更多工作层面的会议,以加强监察公署的开支及运作情况。」

  「另外,我们鼓励公署加强执法及宣传推广的工作;政制及内地事务局计划在二○○九/一○年度及二○一○/一一年度,向公署增拨额外资源,以聘请额外人手加强公署在执行法例及宣传推广方面的工作。」

  「为令公署有更多空间去运用资源,经谘询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后,我们亦已同意提高公署的储备金的上限,由现时的五百万元(约占本年度经常性拨款的百分之十一)提升至年度经常性拨款的百分之二十,让公署在财政上有较大的弹性以应付运作上的需要。」

  「有关提升公署的工作表现方面,我们会研究及跟进帐委会及审计署对公署在投诉管理方面的建议。在这方面,公署同意尽快清办逾期投诉个案,并会就未能符合四十五日内向投诉人送达拒绝通知书的规定,向个人资料(私隐)谘询委员会及当局提供统计资料及风险评估结果,并将此问题设为会议的常设议程项目,直至问题得到圆满解决为止。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将会在该谘询委员会内及透过与公署举行的工作进度检讨会议上,密切监察跟进工作的进度。」

  「此外,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在《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的检讨中亦提出了相关建议,以谘询公众是否同意删除条例内有关中止调查决定须在四十五天内作出的规定。我们现正分析和整合谘询期内收集到的意见,并会就有关建议作出跟进。」

  「至於有关公署的服务表现指标,政制及内地事务局正与公署订定合适的成效及生产力指标,以期在二○一○/一一年度的管制人员报告中反映。」

  「政府非常重视审计署署长及帐委会报告书的建议。我们会在尊重公署独立运作的基础上,支持公署落实跟进工作,以改善其管理及行政运作。」

  「我们会按照既定程序,在五月就帐委会报告向立法会提交政府覆文,以汇报跟进工作的进展。」



2010年2月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9时2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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