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0年入境(被羁留者的待遇)(修订)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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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已订定四项修订令,以便入境事务处(入境处)於今年四月中从惩教署接管青山湾入境事务中心(青山湾中心)。
《2010年入境(被羁留者的待遇)(修订)令》会将现有主体命令附表1内有关被羁留者待遇的规则,适用於青山湾中心。另外修订令会新增两项条文,一项确保太平绅士可继续探访中心;另一项则确保现时在中心内指定地方吸烟的安排可继续。
其他三项修订令为《2010年监狱(修订)令》、《2010年入境(羁留地点)(修订)令》及《2010年吸烟(公众生)条例(修订附表2)令》,它们全属一些技术性修订。
政府发言人今日(二月三日)表示:「有关的被羁留者并非经定罪或正在服刑的囚犯,而是在《入境条例》下正接受调查或等候遣送的人士。被羁留人士在中心管理移交前后的实际待遇将不受影响。中心目前由惩教署管理的安排,纯粹是因应该署及入境处人手情况的临时措施。」。
四项修订令将在星期五(二月五日)刊宪,并在今年四月十五日生效。
完
2010年2月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9时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