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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三题:打击售卖冒牌商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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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二月三日)立法会会议上方刚议员的提问和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刘吴惠兰的答覆:

问题:

  本人分别收到不同的商品制造商、进口商、批发商及零售商的求助个案,指市面上售卖的冒牌商品的种类和数量不断增加。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三年,香港海关查获冒牌商品的个案宗数和种类、有多少人被定罪,以及他们被判处的最高刑罚为何;

(二)现时除了香港海关外,有否其他政府部门负责调查市面上售卖的商品是否属「正版正货」;若有,该等政府部门在甚毈情况下才会采取执法行动;及

(三)政府会否加强措施,以确保在市面上售卖的商品属「正版正货」;政府有否计划投入更多资源,加强在港售卖正牌商品的推广工作,以维护香港作为「购物天堂」的声誉?

答覆:

主席:

  特区政府一直致力保护品牌,并透过执法、公众宣传和教育,以及与商标持有人合作等措施,确保市面上出售的商品是「正版正货」,保障消费者和商标持有人的权益。

执法

  根据《商品说明条例》,任何人进口、出口、销售或制造伪冒商标的商品,均属违法,最高刑罚为罚款港币五十万元及监禁五年。

  海关一直严厉执行有关法例,在零售、分销、储存、制造及进出口等不同层面打击冒牌商品活动。除了因应商标持有人的投诉和市民的举报而进行调查外,海关亦会主动到售卖假货的黑点巡查,并采取执法行动。

公众宣传和教育

  知识产权署每年均会动用约八百万港元进行不同的公众宣传和教育活动,推广知识产权意识和提高社会对知识产权的尊重。为鼓励商户出售正货产品,知识产权署亦自一九九八年起联同各大零售商会推行「正版正货承诺」计划,提倡不卖假货的正当经营手法,并通过不同宣传渠道向旅客和消费者推广。此外,消费者委员会也有推行相关的宣传和教育活动,内容涵盖冒牌商品及平行进口商品讯息。为提高访港旅客对本地消费市场的认识,消费者委员会设有「精明消费香港游」网站,为旅客提供购物资讯,包括购物时应留意的事项:例如商铺的选择、防伪特征、水货选择;热门消费品代理商的资料;保障消费者的相关法例和措施;以及投诉途径等。

与业界合作

  海关与商标持有人及其他知识产权业界在二○○四年成立「保护知识产权大联盟」,透过定期工作会议,共同商议打击侵权活动的有效策略,以及开展宣传及教育活动,提高业界的参与,以及社会对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海关并与业界保持联系,收集侵权活动的情报,并推行奖赏计划,鼓励市民积极提供情报,打击涉及冒牌商品的违法活动。

  就问题的(一)至(三)项,现回覆如下:

(一)在过去三年,香港海关共侦破2 834宗涉及冒牌商品的案件,检获的冒牌商品包括成衣、皮革用品、手表及手表配件、药物,以及电子及电脑产品等。同期,检控案件有1 385宗,1 696人被控;其中1 263宗罪名成立,共1 398人被定罪。个案的最高罚款为港币四十七万五千元,而最高判处监禁刑期则为二十四个月。

  相关的案件数目、被捕人数、检获的冒牌商品种类及其数量与货值,以及检控数字,详列於附件。

(二)打击售卖冒牌商品活动的工作,主要是由海关负责;其他有关部门,包括警务处、徖生署、食物环境徖生署等亦会与海关配合。有关部门在发现或怀疑有涉及冒牌商品的不法活动时,会尽快通知海关作跟进调查,并在适当时候与海关采取联合行动,过往的联合执法行动亦有明显协同效应。

(三)我刚才在引言所述的多管齐下的措施已取得一定成效,冒牌商品的售卖活动亦受到控制。

  特区政府将继续透过灵活应变的策略及措施,维护香港作为「购物天堂」的美誉及提高旅客和消费者在香港购物的信心。当局亦会不时检讨和审视整体情况,在有需要时调拨或增加资源,以确保有关措施的成效。



2010年2月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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