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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六题:的士司机以违法手法欺骗旅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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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郑汝桦今日(二月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谢伟俊议员的提问所作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报,近年的士司机以不同违法手法(包括讹称以美元计算车费、接载乘客前已预先启动收费表及滥收行李费和隧道费等)欺骗旅客的情况屡见不鲜。去年十二月更发生的士司机涉嫌因滥收车费与旅客争执继而禁锢旅客事件,严重打击本港旅游业的声誉。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三年,当局每年收到多少宗的士司机涉嫌以不同违法手法欺骗旅客的投诉;当局在收到该等投诉后一般的处理程序为何,以及处理投诉一般需时多久;当相关投诉的调查工作在旅客离港后才能完成时,当局会否把调查结果通知该等旅客;

(二)鉴于不少旅客只在港作短暂停留,当局有否设立特快处理旅客投诉的机制,以妥善处理类似上述情况的旅客投诉;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可否尽快设立类似机制;及

(三)会否提高对的士司机以上述违法手法欺骗旅客的罚则,以及加强巡查及检控工作,以收阻吓作用;若会,具体内容为何?

答覆:

主席:

  根据现行程序,如旅客向警方作出有关的士司机涉嫌欺骗的举报或投诉,警方会要求投诉者提供有关投诉的详情,以便展开调查。警方会尽快进行有关调查。

  如调查工作未能在该旅客离港之前完成,警方会要求他提供联络资料,以便警方联络并通知他有关个案的进展及调查结果。如有必要,当局会要求该旅客回港(费用由香港政府支付),以便在其后的法庭案件上作供。

  另外,香港旅游发展局(旅发局)设有多国语言的旅游热线,为访客处理在香港遇到与旅游相关的问题,并务求在访客离开香港前解决有关问题。旅发局收到访客对的士的投诉,会立即把个案转介给运输署或警方跟进以提供适当的协助。

  为协助旅客认识本港的士的收费安排,旅发局已把有关乘坐的士的一般资讯上载其网站供访客浏览。运输署亦已印制载有本港的士收费率及往来主要旅游区的车费参考单张,并于主要过境口岸及旅游地点如机场、落马洲管制站及迪士尼乐园等地点,与及透过旅发局的访客中心派发予访客参阅。此外,运输署已在主要之的士站设置的士资讯牌及电子显示屏,展示有关的士收费的资料。上述的单张及设施亦有提供运输署、警方、旅发局及交通投诉组的热线电话号码,以方便旅客于有需要时寻求协助。

  过去三年,旅发局收到有关的士司机涉嫌以不同违法手法欺骗旅客的投诉数字分别为二○○七年的十八宗、二○○八年的二十宗及二○○九年的二十八宗。而交通投诉组收到有关的士司机涉嫌向旅客滥收车资的投诉数字分别为二○○七年的二百七十六宗、二○○八年的三百八十一宗及二○○九年的四百三十三宗。

  警方及运输署则未有就旅客及非旅客的个案作分项统计。过去三年,警方收到关于的士司机涉嫌滥收车资的投诉总数字(包括旅客及非旅客)分别为二○○七年的三百三十七宗、二○○八年的三百九十一宗及二○○九年的四百二十二宗。而运输署方面相应的数字分别为二○○七年的九十三宗、二○○八年的一百二十三宗及二○○九年的一百八十七宗。鉴于投诉者可同时向不同渠道作出投诉,以上数字或会出现重叠的情况。

  根据法例,的士司机不得向乘客滥收车费,违者可被判罚最高一万元及监禁六个月。乘客如发现司机滥收车费,可连同车费收据向警方作出举报。警方会继续根据现行法例及执法政策,采取执法行动。



2010年2月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3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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