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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九题:生产者责任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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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二月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甘乃威议员的提问和环境局局长邱腾华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报,自二○○九年七月塑胶购物袋环保征费计划实施后,市民到登记零售商的店铺购物拿取其提供的每个胶袋须缴付5角的环保征费,超级市场和便利店派发的胶袋数量明显减少八至九成,而首3个月政府收取征费共600多万元。关於就各类产品推行强制性生产者责任计划,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预计上述计划推行首年会共收取多少征费;政府会如何处理该笔收益,会否用於处理废物和污染物,以实践「污者自付」的原则,以及用於进行其他环保工作(例如支付堆填区的运作费、资助回收工业及推动环境保护);

(二)政府会否制订任何政策及措施,鼓励回收塑胶购物袋;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政府会否落实就汽车轮胎、玻璃容器、饮品容器、电器及电子产品和充电池等产品推行强制性生产者责任计划;若会,详情和时间表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一)参考「塑胶购物袋环保征费计划」(征费计划)登记零售商向政府提交的季度申报,征费计划实施后首年的征费收入预计为2,700万元。征费计划的目的,是透过直接经济诱因遏止滥用塑胶购物袋,而不是增加库房收入。事实上,计划愈奏效,征费收入愈少。政府致力支持各项环保工作,并率先在二○○八年一月向环境及自然保育基金(基金)注资十亿元,支援本地非牟利团体推行环保和保育活动和公众教育。自二○○八年一月起,已有逾600个团体接受基金资助,进行约680项计划。

(二)二○○五年十二月,政府公布《都市固体废物管理政策大纲》,制订未来十年香港都市固体废物管理整体策略,建议的主要政策工具包括生产者责任计划,以减少、回收和循环再造废物。在塑胶购物袋方面,除了透过征收环保征费,以便在源头减少派发这类胶袋,我们亦透过宣传教育,包括由基金资助地区团体举办相关教育活动及比赛,鼓励蒥民减用、多次重覆使用及循环再造塑胶购物袋。此外,我们协助设置废物回收设施,包括在全港推行「家居废物源头分类计划」,鼓励及方便市民实践废物分类回收,循环再造有用物料,包括不能重覆使用的塑胶购物袋。

(三)二○○八年七月,立法会通过《产品环保责任条例》(第603章),提供法律基础,就多项产品,包括塑胶购物袋、汽车轮胎、电器及电子设备、包装物料、饮品容器及充电池,推行生产者责任计划。除征收环保征费,生产者责任计划亦可包括其他措施,例如推行产品回收计划或按金退还计划、征收循环再造费用,以及限制在指定废物处置设施处置若干产品。各项产品强制执行的生产者责任计划具体内容,需立法制订。

  继塑胶购物袋环保征费计划后,我们现正就废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计划谘询公众,谘询期在二○一○年四月三十日结束。我们会研究所收集意见,制订计划详情。此外,我们推动其他产品的自愿回收措施,并会视乎情况,考虑是否进一步推行强制计划。



2010年2月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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