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跨部门反非法劳工行动拘三十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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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事务处联同警务处及劳工处今日(二月二日)於港岛东区及西九龙区展开联合行动,打击非法劳工。
联合行动於今日上午七时至下午五时进行。行动中,入境事务处、警务处及劳工处分别搜查了多个目标地点,包括食品工场、装修单位、目标餐厅、楼宇及街道。共拘捕了三十二名涉嫌触犯入境条例的人士,其中包括十六名非法劳工及六名本地雇主。
被捕的十六名非法劳工,三名为非华裔非法入境者、四名为非华裔访港旅客、七名内地旅客及两名外籍家庭佣工。其中三名非华裔被补人士持有担保书(俗称「行街纸」)。
发言人呼吁雇主切勿聘用非法劳工,并强调任何人士如雇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亦属违法。违例者经定罪后,最高可被判罚款三十五万元及监禁三年。为了遏止雇用非法劳工,高等法院曾於二○○四年颁布判刑指引,指出雇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属严重罪行,而聘用非法劳工的雇主须被判即时入狱。
发言人亦强调:「《2009年入境(修订)条例》生效后,入境处会继续严厉执法打击非法劳工。非法入境者或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离境令规限的人接受有薪或无薪的雇佣工作,或开办或参与任何业务,均属违法。违例者经定罪后,最高可被判罚款五万元及监禁三年。」
完
2010年2月2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8时1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