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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旅客及香港居民被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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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内地旅客及一名香港居民因使用虚假旅行证件、向入境处职员作出虚假申述及其他相关罪行,於一月二十八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入狱。

  内地旅客徐秀芳,女,二十六岁及香港居民庄福龙,男,四十三岁,於去年八月三十一日从落马州支线管制站入境香港。徐秀芳持中国护照报称过境香港并以柬埔寨为其目的地。其实,她的真正目的为留港产子,而其中国护照所载有的更不是真正出生日期。调查显示,徐秀芳分别於二○○五年九月六日及二○○九年六月十九日以虚假出生日期的身份来港。此外,徐秀芳分别於二○○九年六月十九日及八月三十一日更使用虚假的通行证及中国护照企图入境香港,但她被拒入境。她被控四项作出虚假申述,及两项使用虚假旅行证件的罪行。她承认所有控罪,合共被判入狱十五个月。

  调查显示,徐秀芳其实是庄福龙的女朋友,但庄福龙却向入境处职员作出虚假申述,他在电话对话中讹称为徐秀芳的丈夫。此外,庄福龙亦曾误导入境处职员,报称徐秀芳的丈夫为另一名香港居民。庄福龙被控协助及教唆徐秀芳作出虚假申述及误导入境事务主任。他承认控罪被判入狱九个月。

  入境处发言人警告:「根据现行法例,任何人士向入境处职员作出虚假申述或使用虚假旅行证件乃属违法。违例者会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罚款为港币十五万元及入狱十四年,协助及教唆者可被检控及受罚。任何人提供虚假资料或作出虚假的陈述或指控,以误导事务队成员,既属犯罪,一经定罪,最高罚款为港币一万元及入狱六个月。」



2010年2月1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7时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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