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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今日(一月二十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刘皇发议员的提问及教育局局长孙明扬的答覆:
问题:
据悉,校园欺凌事件近年不断发生,当中涉及学生在校内使用暴力伤人,甚至有学生聚集在校外虐打及凌辱同学。最近有中学学生家长向本人反映,指其儿子持续在校内遭同学欺凌,但学校未能有效解决问题,令他们深受困扰。为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现时直接资助计划、官立、津贴及私立等类别的中小学有否依据教育局编制的「和谐校园齐创建」资源套内的指引处理校园欺凌事件;如果没有依据,学校是否各自因应其理念及方式处理该问题;及
(二)当个别学校与其驻校社工未能解决在该学校发生的欺凌问题时,相关家长可向哪些政府部门求助,以及当局会否向他们提供新的支援;如果会,详情是什么?
答覆:
代主席:
(一)教育局绝对不容忍任何校园欺凌行为。教育局的有关政策非常清晰。经已透过通告要求所有学校必须正视并采取积极措施确保学生在校的安全,以及缔造和谐的学校环境,这些重要原则是所有学校都须依循的。
问题点出的资源套,目的是为学校提供指引和建议,以加强教师对校园欺凌问题的认识,协助学校订定校本处理、跟进和预防的策略。
教育局亦有定期发出通告及为学校举办讲座及工作坊,按时提醒学校须要按照相关指引处理校园欺凌事件,并促请学校参照教育局编制的相关资源套,按照校本情况以「全校参与」的模式订定及推行反欺凌策略。倘若不幸出现校园欺凌事件,学校须以教育、辅导和保护学生为出发点,按照教育局指引所提供的「处理欺凌事件流程图」,尽快介入和跟进欺凌事件,积极为涉事学生改善他们的劣行。同时加强保护被欺凌的学生,重新缔造和谐的学校环境。据我们了解,学校一般都能按教育局指引的原则,落实反欺凌政策。
(二)处理校园欺凌问题,家校合作是非常重要的,我们鼓励学校与家长紧密配合,家长有任何意见可主动跟学校直接沟通。此外,教育局设有机制处理或介入特别的个案;如家长认为学校的管理和训辅人员联同驻校社工在努力之下仍未能有效解决校内欺凌问题,可联络教育局的区域教育服务处寻求协助。相关的学校发展主任会了解情况,按需要联同教育心理学家及训育及辅导组的学校发展主任,向学校人员及涉事学生提供培训和辅导服务。如情况严重或涉及虐待或刑事成分,我们会与社会福利署(社署)及警方协商适当的处理方法。如涉及怀疑受到虐待的个案,家长可谘询所属地区社署的保护家庭及儿童服务课,以便提供个案谘询、转介、辅导及小组服务等。如校方或家长认为情况严重或涉及刑事成份,更可向警方举报或向警察学校联络主任寻求协助,以便警方采取跟进措施。
完
2010年1月2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02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