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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七题:私营骨灰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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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一月二十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李慧琼议员的提问和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周一岳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报,有业主利用现时法例的灰色地带,把其位于住宅(甲类)规划用地上的唐楼单位,在没有申领庙宇牌照及申请更改土地用途的情况下,改建该单位并以道观形式经营,提供数百个私人骨灰龛位。报道亦指出,在现时没有发牌制度规管私营灵灰安置所下,政府表示会研究设立一个自愿性质的登记制度,但此登记制度的成效被质疑。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三年,每年当局收到多少宗涉及在唐楼以不同形式经营庙宇的投诉,当中涉及骨灰龛位的投诉数字,投诉的性质,以及当局如何跟进;

(二)鉴于在唐楼经营灵灰安置所的问题涉及规划署、地政总署及食物环境卫生署等多个政府部门的工作范围,政府会否考虑由一个政府部门统一处理上述的问题;若会,详情为何;若不会,原因为何;及

(三)会否重新考虑订立发牌制度以规管私营灵灰安置所,令私营灵灰安置所的经营纳入正轨;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一)发展局指出,过去三年,地政总署接获市区旧式多层大厦单位投诉有六宗涉及质疑经营骨灰龛是否违反土地契约。同期,规划署接获五宗市区唐楼单位用作庙宇用途的投诉,全部涉及骨灰龛。另外,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则收到九宗同类投诉,七宗涉及骨灰龛。

  政府部门已经根据其权责及相关的法例,处理庙宇及私营骨灰龛的问题、查询及投诉,或转介其他主责部门跟进。发展局指,地政总署就其接获的投诉,经查阅后证实相关土地契约并没有对骨灰龛或相关用途作出限制。由于规划署只可以在发展审批地区图涵盖的地方(即新界乡郊)进行土地利用的执管工作,上述个案所涉区域不在其权限之内。

  此外,食环署在收到投诉后,曾派员调查,发现处所并无无牌经营殓葬商活动或造成环境卫生滋扰。

  此外,民政事务局收到两宗涉及在楼宇经营不同形式庙宇的投诉,但与骨灰龛无关。

  投诉内容主要包括建筑安全、土地用途、环境滋扰(例如噪音和空气污染)、消防安全及心理压力等。

(二)私营骨灰龛涉及多个政策局和部门的工作,各部门会继续按其权责处理个案,并保持紧密沟通。食物及卫生局已经联同发展局、民政事务局以及地政总署、规划署和食环署等有关部门成立专责小组,统筹有关骨灰龛供应和私营骨灰龛方面的工作。

(三)本港各行各业的经营,包括私营骨灰龛,均须符合法例的要求,须遵守规划及建筑物的设计和建造标准,亦须遵守地契条款。但必须指明,骨灰不会引致公共健康或环境卫生问题。政府呼吁业界自律及提高透明度,以增加市民的信心。为促进业界提高资讯透明度及加强保障消费权益,政府正研究制定合适措施。自愿性质的登记制度在考虑之列。



2010年1月2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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